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关于2019年10月 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专家组评审,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公示期: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编:675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孙家屯加油站复营改造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沙桥镇孙家屯(320国道边)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沙桥镇孙家屯(320国道边),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11'46.20",北纬25°13'09.98"。项目建设完成后,设置3个储油罐,其中设置1个30m3的0#柴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1个30m3的92#汽油储罐、1个30m3的95#汽油储罐,总罐容为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三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污染为加油站油气、加油机运行和进出项目区车辆行驶噪声、化粪池处理过的污水及运行产生的固废。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该加油站产生的挥发烃类有机污染物为4.94t/a,其中大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3.92t/a,经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至罐车内,罐车将气体带回油库,由油库内的冷凝装置将该气体置换为液体。故无大呼吸时的烃类气体排放。其余卸料和加油作业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回收的非甲烷总烃量为4.84t/a,其余的0.10t/a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油气通过采取密闭卸油、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汽油加油枪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经卸油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场外雨水不进入项目区。屋顶雨水经雨水立管收集后直接排入项目区南面320国道排水沟;站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4m3的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加油区地面不进行冲洗,项目废水产生量为0.272m3/d和冲厕废水产生量为0.45m3/d,经10m3的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0.5m3的隔油池)后暂存于化粪池内定期委托南华县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噪声: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汽车行驶噪声、加油机噪声。采取进出口设置减速带、设置禁鸣标志、减震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后等措施。 固废:项目固废为生活垃圾、三级隔油池污泥、危险废物(三级隔油池、油罐清洗废物)。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三级隔油池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危险废物包括三级隔油池浮油及油罐清洗废物。三级隔油池为处理大车加水时跑冒滴漏废水和初期地面雨污水进行预处理,上层会产生少量的浮油,定期打捞,在汽服用房一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危废收集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做好防渗、防火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油罐区储油罐进行清洗时产生油渣,项目区油罐每3年进行一次清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油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