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专家组评审,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公示期: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编:675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液化石油气(LPG)储备站建设项目 |
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老高坝工业园区 |
南华盛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块总占地面积16667.16m2(25亩),本次环评仅针对其中的10亩进行评价,其余15亩为预留用地,本环评不对预留用地做评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亩,总建筑面积4000m2。其中,储罐区2000m2,灌槽瓶间1000m2,辅助用房700m2,水泵房300m2,配套的道路、停槽车场、广场占地2000m2,绿地面积667m2,购置液化石油气卧式储罐、液化气循环压缩机及叶片式烃泵等设备43台(套)。建设规模为:日供LPG80吨,年供LPG20000吨。 总投资375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污染为员工办公过程过往车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压缩机、烃泵等产生的噪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液化石油气残液罐残液。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根据液化石油气的理化性质,液化石油气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使用压缩机加压状态下为液态。无生产废气产生及排放。 项目区内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污染物不易积累。 废水:项目区不设置食堂生活区和生活区,员工办公过程过往车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近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不外排;远期项目区所在地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常投入使用后,项目区废水处理后排入项目区北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压缩机、烃泵等。采取在压缩机底座安装减震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异常噪声产生,进出口设置减速带、设置禁鸣标志、加强绿化等措施。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液化石油气残液罐残液。生活垃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液化石油气残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钢瓶由厂家统一回收。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