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企业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对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魔芋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报告表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魔芋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19年01月23日,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邀请了项目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单位和3名行业专家等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小组,验收小组通过对项目资料查阅和现场验收检查,验收小组提出了项目整改意见。截至2019年3月8日,项目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厂区自查及专家组再次核查后,一致认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已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认真进行了落实,且落实情况较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18年03月12日至04月09日,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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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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