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通讯地址:南华县环保局环评股
邮编:67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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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龙川镇石门万生石场扩建项目(转型升级) |
南华县龙川镇车子塘村民委员会石门村 |
南华县龙川镇石门万生石场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南华县龙川镇石门万生石场位于南华县龙川镇车子塘村民委员会石门村,石场始建于2006年并于同年11月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本次扩建将原矿区面积0.0167 km2扩大为0.042 km2;开采标高由原来的1907~1849.5 m调整为1942~1845 m;生产规模由1 万m3/年,变更为3. 96万m3/年( 10万吨/年)。同时替换原有破碎筛分设备,将生产规模提升至年生产砂石料10万吨。完善相关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办公生活区等部分公辅设施依托原有。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为开采、加工、堆场和道路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废水为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地表径流雨水;噪声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发出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采用湿法钻孔,对破碎筛分工序进行喷淋洒水,同时对项目区堆场道路等每天不定时洒水降尘。 废水:运营期项目凿岩用水、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径流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晴天洒水降尘,其余部分沉淀后方外排。 噪声:选用优质设备,经过隔声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文明生产等。 固体:项目运营期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表土场,作为后期绿化覆土。废土石方回填于项目采空区。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生活处理点统一处理。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态:在项目运营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