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政府办
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104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生效日期:

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罗武庄阿脑村委会

建设单位: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

项目概况:在原有生产区东侧新建隧道窑及其它生产设施,矿区面积、开采标高、开采方式均未发生变更。改扩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

一、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敏感点分布于用地红线北面直线距离15m处的2#散户和西北面直线距离25m处的3#散户(目前2#散户居民用房和3#散户居民用房均被本项目所属的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租用为项目区工人宿舍),2#散户与制砖区直线距离约150m,3#散户与制砖区直线距离约50m,4#散户与制砖区直线距离约80m,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有王红线(乡间道路)相隔,为了减少生产区施工期间扬尘对周边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报告表》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废水水质较单一。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期间雨季地表径流中的污染物质主要为悬浮物,扰动地表后的悬浮物浓度剧增;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径流排放入王红线雨水沟渠。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3)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 进行施工。

(4)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5)施工期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固体废弃物固废均得到可靠有效的处置措施,处置率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颗粒物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对厂界的最大浓度贡献值预测结果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企业边界外浓度限值。

(2)项目无组织排放短期贡献值未超过质量标准,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清洗废水和食堂废水,职工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间无生活污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的地表径流经矿山区域设置截洪沟、生产区、生活区域设置排水沟渠及东西两侧排水沟渠末端分别设置1个容积为5m3的沉砂池处理后接入王红线道路雨水沟渠排放;对外环境地表水体造成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产噪设备合理布置、落实密闭安装、减震及隔音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产固体废弃物固废均得到可靠有效的处置措施,处置率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等,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对距离项目较近的7户散户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包含已被租用的2户居民),根据“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的统计,距离本项目最近的7户居民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三、审批前公示说明

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公示期: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 编:6752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