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锦星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4MA6K6YXD8X |
许可决定文书号 |
南行审人社〔不定时〕准决字〔2023〕3号 |
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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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
普通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于2023年1月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217号),针对你单位的工作特点,为确保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原则同意你单位高中级管理人员、业务员、教练员等3个岗位共25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执行有效期为2年(2023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履行告知职工的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1-12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5-01-11 |
许可机关 |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