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提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4MA6P6C25XM |
许可决定文书号 | 南行审〔民办教育〕准决字〔2023〕2号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5月1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南华县提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153232470000251),被注销单位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5-16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3-05-16 |
许可机关 |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