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南政办通〔2023〕11号)要求。县行政审批局编制了县卫生健康局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南华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二批)
南华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