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窦发君、孔永寿、代必琼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大我县村级卫生室药品保供的建议》,经大会主席团审议,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我局对议案办理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局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股室配合的工作格局,认真核实相关政策依据,做好督促落实。对于你们提出的要加大我县村级卫生室药品保供的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预付工作。根据各行政村居民参保人数,结合卫生室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将医保资金拨付给乡镇卫生院,用于村卫生室购药周转,年底清算一次性归还。2023年全县预拨村卫生室药品周转金290万元。二是县医保局与各乡镇卫生室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要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储备品种齐全,能满足服务对象用药需求,要求西药品种储备村卫生室不少于80个品种,用药按需求合理储备“两病”用药。三是村卫生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药品采购使用政策,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规范药品网上采购,不得私自线下采购药品,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除外,并真实记录“进、销、存”等情况。为保障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药品保障供应,医保局允许医疗机构先采购后备案,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统一调配疫情防控药品储备。
衷心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县广大参保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基本能够满足群众需求。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