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五街镇委员小组:
在政协南华县九届五次会议期间,五街镇委员小组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级医保代办员务工补贴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五街镇委员小组所提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19日下发了《南华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代征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代征员的管理职责、代征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代征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等,《办法》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人社、医疗保障部门加强对代征人员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主缴费意识;负责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操作培训,培养城乡居民自主缴费习惯,进一步提升征缴工作效率;负责督促金融机构根据代征人员工作实绩及时兑付补助经费,保障代征人员基本待遇”。
衷心感谢五街镇委员小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智 0878-722185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