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等法规制度,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社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清产核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系统财务会计业务指导,监管所属企业单位的资金、投资和财务。负责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社有资产的入股、投资、改建、扩建、租赁、出售、变卖、处置进行全面跟踪管理。负责对企业改革改制后剩余土地、房屋、资金、资源等社有资产进行清理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维护本社合法权益。会同有关股室研究制定所属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合作社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系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做好财务分析及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机关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系统原企业改革改制后资料的搜集、整理、立档、归卷。完成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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