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供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2、负责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3、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4、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管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7、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8、组织开展对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9、负责全县食用菌产业的指导、协调、管理、发展,开展食用菌产业方面的相关工作。10、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南华县供销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州供销社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流通、壮大社有企业、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推动全县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继续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供销贡献。
1、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运行。2022年,南华县供销系统完成销售总额14277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4%;农副产品购进额104432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2%;销售各种化肥70027吨,完成任务数的106%;有机肥销售10065吨,完成任务数的102%;电子商务销售222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2%;连锁销售额完成1472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4%;营业总收入1459万元,同比增长11.7%;资产总额1045万元,同比增长9.3%;所有者权益182万元,同比增长9.6%。
2、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南华县供销社完成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完成任务数的175%;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2个,完成任务指标的200%;基层社社员数累计完成3434人,完成任务的100.7%;完成土地全托管面积累计数1986亩,完成任务数101.7%;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数9130亩次,完成任务的113.9%;教育培训121人,完成任务数的151.25%;化肥市场份额60%,完成任务数100%;农药市场份额40%,完成任务数100%;新建电商基地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在“云品惠”平台商品销售12.4万元,完成10万元的任务数的124%。
3、切实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认真谋划,上报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品一标专项资金项目13个,共65万元。二是加强与省州供销社的请示汇报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州供销系统食用菌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三是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产量、产值统计工作。2022年,全县野生食用菌产量达14775.4吨,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的102%;产值达142890.9万元,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的109%;人工栽培食用菌产量达1552.3吨,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的796%,产值达3951.1万元,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的232%。
4、扎实做好农资供应保障工作。2022年以来,南华县供销社全力做好春耕生产所需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农用物资调运储备工作,确保不误农时。2022年,销售各种化肥70027吨,农药514.3吨,农膜224吨,种子118吨。
5、积极稳妥推进供销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县边贸开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经过一年来的反复宣传政策法规、做思想工作,县边贸开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完成边贸公司人员安置、人事档案移交、财务审计、公司注销等工作。二是通过与罗武庄供销社留守人员多次沟通协商,达成处置罗武庄供销社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一致意见,并对原有土地、房产测绘,积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彻底妥善解决罗武庄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收回占用多年的资产。三是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收回的雨露供销社综合楼对外出租,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认真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单位干部群众和住宿区、包保责任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轮流值岗活动、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和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楚南路下小屯和楚大南华收费站志愿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巩固创文创卫成果。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每星期五对包保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好网格责任区域内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督促检查。四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加强政策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组织挂包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关切群众疾苦,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
7、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南招商委发〔2022〕1号)要求,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1.25亿元的目标任务。
8、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2022年,一是先后对罗武庄、一街、五街、沙桥4个基层社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办公小区、住宿小区、挂钩帮扶联系企业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三是认真做好供销系统内矛盾纠纷的分析排查,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9、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022年,县供销社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入手,提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经济贸易发展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3307198.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2668.10元,占总收入的93.51%;其他收入214530.00元,占总收入的6.49%。与上年3455403.33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205.23元,下降4.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2735.23元,下降10.50%;其他收入增加214530.00元,增长1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我社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3240418.10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418.10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与上年3455403.33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985.23元,下降6.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4985.23元,下降6.31%;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我社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0418.10元。与上年3405403.33元对比减少214985.2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内我社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69868.1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2205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差旅费及相关工作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2668.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与上年3455403.33元相比减少392735.23元,下降11.3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内我社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9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张锡华工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2067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包括退休人员)。
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11501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保障。
8.住房保障(类)支出1779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65.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01.00元,增长17.1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1.00元,增长17.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外地州到我县考察学习食用菌种植的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接待各级到我社工作检查、调研、交流考察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550元,增加140550元,增长17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由5000.00元增加到6000.00元以及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含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4005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水费用、办公用电费用、公务用车租车费及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等,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937407.40元,其中,流动资产617188.40元,固定资产3202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092.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