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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1-111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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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广大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以“安全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畅通、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通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

1.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4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2万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2019年927.84万元对比,对比增加13.50万元,增幅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9年度922.78万元相比增加9.24万元,增幅1.00%;其他收入与2019年度5.06万元相比增加4.26万元,增幅84.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43万元,占总支出的66.74%;项目支出283.77万元,占总支出的33.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19年935.83万元对比减少82.63万元,减幅8.83%,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589.23万元对比减少19.80万元,减幅3.36%;项目支出与2019年346.60万元对比减少62.83万元,减幅18.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9.43万元。与上年2019年度589.23万元,对比减少19.80万元,减幅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51%,与上年2019年度476.39万元对比减少35.00万元,减幅7.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9%,与2019年度112.84万元对比增加15.20万元,增幅1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76万元。与上年2019年度346.60万元对比减少62.84万元,减幅18.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2020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9.84万元,占项目支出66.90%:

(1).南财预〔2020〕526号辅警人员和道路交通管理等缺口资金96.34万元,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75%;

(2).南财预〔2019〕349号协警人员经费道路交通管理费及日常公用经费1.50万元,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79%;

(3).南财预〔2020〕156号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缺口资金92.00万元,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46%。

2.用于执法办案支出93.32万元,占项目支出32.89%:

(1).南财行〔2020〕40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9.43万元,占执法办案支出10.11%;

(2).南财行〔2020〕9号中央公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49.00万元,占执法办案支出52.51%;

(3).楚交发〔2018〕15号交警支队下达各派出所经费2.90万元,占执法办案支出3.11%;

(4).南财预〔2020〕1号车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专项经费32.00万元,占执法办案支出34.29%。

3.用于其他公安支出0.60万元,占项目支出0.21%:南财预〔2017〕230号2017年应急救护培训管理协调费0.60万元,占其他公安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2019年度928.49万元对比减少85.63万元,减幅9.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75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9%。其中:

①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7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发放人员(含聘用人员)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②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③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9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执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3.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其中:

①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9.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②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其中: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4万元,完成预算的24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44万元,完成预算数11.90万元的26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数1.50万元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购置一辆执勤执法用车等原因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21万元,增长2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2万元,增长2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24.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44万元,占9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占4.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原有一辆警用车辆云V3635警年限已久,用于事故勘查,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后执勤执法用车紧缺,已2021年新购置了一辆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4万元,与上年2019年度110.61万元对比增加17.43万元,增幅15.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辅警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经费增加,主要为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较2019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90万元、印刷费支出0.34万元、水费支出0.81万元、电费支出2.73万元、邮电费支出0.15万元、差旅费支出1.3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49万元、劳务费支出91.3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金额298.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18万元,固定资产184.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9年度资产总额292.95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5万元,增幅1.76%。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2019年度68.62万元对比增加44.56万元,增幅64.94%;固定资产与上年2019年度224.33万元对比增加39.41万元,增幅17.5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8.10

113.18

184.92

135.26

1.90

 0.00

47.76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111



附件【表格20211021105201102202111150935481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