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2002〕1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基本职能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即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发展最为关键的一年,党的十九大将在下半年召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守职责定位,打造“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用担当诠释忠诚,为开创南华跨越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87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50万元,占总收入的91.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46万元,占总收入的8.0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234.27万元,增幅为36.79%,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上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遗属补助,追加抚恤费及省州发文追加办案工作经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86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39万元,占总支出91.40%;项目支出73.96万元,占总支出的8.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239.41万元,增幅为38.56%,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上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遗补助,追加抚恤费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43.26万元,增幅为34.0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上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3.5万元,增幅为22.33%。主要原因分析是省州发文追加办案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办案工作中的伙食费、车辆使用费、开展专项工作差旅费等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2%。与上年对比增193.33万元,增幅为32.2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上调,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遗补助,追加抚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9%。主要用于列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及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3万元,下降1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1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18.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5万元,占49.97%;公务接待费支出8.26万元,占50.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周边县市到我县开展学习交流及乡村干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92万元,增幅为9.1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度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