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376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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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华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南华县红十字会的通知》(南机编〔2009〕8号)要求,我会于2009年9月14日正式成立,主要职能职责是:
1.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培训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开展初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2.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动员、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3.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4.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5.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认真做好“五进”工作。即对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的基层红十字会建会工作,按行业特点成立一些专业性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和各种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新举措开展“博爱送温暖”活动。我单位积极作为,主动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通过联系县内爱心企业,2018年博爱送温暖活动共筹集到价值119078元的物资2061件(床),对全县517户1918人孤、残、单亲、重病困难家庭走访慰问,为企业搭建了一个良好的爱心公益平台,让社会各界在扶危济困帮扶活动中承担起了社会责任。
2.应急救护培训有序开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服务弱势群体减少人的痛苦为己任,树立“科学、严谨、规范”的卫生救护培训理念,严格培训要求和实行标准化培训,在取得很好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的同时,着力提高了县域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死亡和伤残。截至目前,共办培训班101期,培训学员5935人,初学驾驶员普及率达到了100%。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伤亡,树立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3.积极推动无偿献血活动。围绕“捐献更多血液,挽救更多生命”的活动主题,县红十字会同县献血办、州中心血站在县城龙泉广场组织无偿献血活动4次,累计献血1077人,献血量300330毫升,完成州级下达年内任务数的92.52%,自愿无偿献血率100 %,无用血安全事故发生。
4.依法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人体器官捐献联络员,组织全方位、多层次、高强度的宣传报道,普及捐献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法治环境。人体器官捐献彰显博爱、奉献情怀。只有始终高扬红十字人道旗帜,解放思想、开拓前行,依法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在人道旗帜下进步,在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进程中发展,才能奋力开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新局面。
5.对三家企业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2018年县红十字会对积极参与县内公益事业的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楚雄州恒麟建材有限公司和南华华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捐赠证书》。企业共为210户困难群众捐赠价值21000元的救助棉被210床。
6.认真做好防艾宣传工作。向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开展防艾知识培训。一年来共培训防艾知识人员5935人,发放防艾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参加HIV检测600余人,争取到防艾资金0.5万元。
7.严格审核疾病应急救助金。严格按照南政办通〔2015〕11号要求,积极做好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管理并使用好上级和本级政府补助资金,做好救助资金核查、拨付和其他基金管理日常工作,确保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8.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博爱家园项目”。为助力脱贫攻坚,中国红十字会援助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博爱家园”项目在“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实施,项目总投资40万元。计划投资15万元,建设面积约200平方米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生计发展等培训教室一间;计划投资15万元建设面积约100平方米“博爱超市”一个;计划资10万元,成立社区红十字组织和志愿服务队。县红十字会将把项目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我县的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做好“博爱家园”项目的规划及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目前已完成项目摸底调查、前期评估、基线调查及《项目计划书》的上报,2018年10月1日前启动项目的各项实施计划(包括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组织发展和生计发展)。
(2)完成“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实施“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通过社区与学校开展救护员培训、安全辅导员培训、亲子讲座、应急演练、公益讲座、主题宣传、学校安全教育体验等活动,普及群众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项目实施历时三个多月,投入资金24.5万元,受益群众达7000多人。
9.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把对口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和充分支持,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指导日常扶贫工作的筹划和落实,为拓宽帮扶领域,深化帮扶内容,提高帮扶效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按照县联席办“四个所有”“四个一”“三必教、五必到、六必帮”的要求,我单位主要领导每月亲自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包贫困群众家中,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及省、州、县党代会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贫困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向贫困群众认真宣讲省、州、县开展扶贫攻坚政策,向农村党员讲党课,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配合积极。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观念,增强自主发展内生动力,去除等靠要,等党和政府送小康、“以贫困为光荣”的想法。
围绕贫困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力所能及的为贫困户解决困难,在有限的单位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帮助村委会解决15000元工作经费、价值7000元的电脑和打印机和6套铺盖六件套,为贫困户送去了价值8000元余的衣服、鞋子、毛毯、棉被、食物等救助物资;配合乡村两级做好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通过为村民办实事好事,拉近了挂包干部与广大群众的距离,树立了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更加牢固地树立了全体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10.创新开展文明素质签约活动。
根据上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南华县红十字会积极行动。在初学机动车驾驶员中开展卫生文明素质教育活动,让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的初学机动车驾驶员签下文明驾驶承诺书。要求参加培训的初学机动车驾驶员要做出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的承诺。通过活动开展,让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提升文明素质、树立文明形象,为南华县创建卫生文明县城奠定坚实基础,工作得到政府领导的好评与表扬。
1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纪念“世界红十字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红十字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6条,摆放宣传展板8板,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先后在县电视台及南华手机报报道了有关我单位工作的新闻宣传6条,信息10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南华县红十字会,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75399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998.91元,占总收入的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17407.37元,占总收入的2.3%。与上年对比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771406.28元。其中:基本支出609668.91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161737.37元,占总支出的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9668.91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737.37元。与上年对比略有升高,主要原因分析应急救护培训人数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项目是初学驾驶员应急救护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66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40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就业保障、卫生医疗及住房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0.83元,支出决算为1310.8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0.83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10.83元,增长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0.83元,增长3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10.8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0.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0.83元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外县交流学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接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50470.95元,其中,流动资产363481.95元,固定资产869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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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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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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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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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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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04 |
36.34 |
0 |
0 |
0 |
8.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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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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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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