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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南华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本部门有1个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南华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5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案审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政策法规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向县级各单位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分别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机构设在县纪委县监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遗属人员5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49万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8万元,占总收入的1.73%。与上年对比,2021年全年总收入1741.67万元,比上年1856.89万元减少115.22万元,减少了6.20%,总收入减少原因一是2021年度月绩效扣发78.30万元,扣发部分将在2022年补发,而2020年为全额发放;二是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5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99万元,占总支出的84.68%;项目支出275.73万元,占总支出的15.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支出1799.72万元,比2020年1727.51万元增加72.21万元,增加了4.18%,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委组织了纪检监察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培训费较上年增加;三是因留置点不在本县,办案出差人员频次相对较高,同时2021年我委乡村振兴驻村队员由上年的4人增加至7人相应差旅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 南华县纪委监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3.9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日常支出1401.77万元增支122.22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纪委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73万元。具体开支项目为:2021年纪委全会会议费、巡察经费及反腐经费27.50万元,成功举办了2021年纪委全会会议,开展了四轮巡查及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66.31万元,为各部门开展好工作提供经济保障,开展了一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81.92万元,为开展办案工作提供保障。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项目支出203.62万元增加了72.11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纪检监察及监督执纪力度的加大,相应费用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9%。与上年对比,增加228.05万元,增幅为14.9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组织组织了一次省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及纪检监察专项工作差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9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7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00万元,增长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万元,增长3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在其他经费中列支,2021年其他经费中列支较少,全口径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占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占5.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检查、案件调查、周边县市到我县开展学习交流及乡村干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入,相应工资性支出及运转类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车改补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南华县纪委监委资产总额579.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00万元,固定资产194.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6.1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26.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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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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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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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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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9.50 |
349.00 |
194.34 |
83.73 |
37.98 |
0.00 |
72.63 |
0.00 |
36.16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