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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4-10100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根据南办字〔2016〕6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南华县纪委监委(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南华县监察委员会的合并简称)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南华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政治引领、淬炼忠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本色更加鲜明。县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整顿工作3次,县委书记听取工作情况6次,作出批示3次。县纪委常委会坚决扛压实教育整顿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注重融合结合,推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同频共振、促共进。坚持严督实导,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细落实。常态化加强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监督,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责任,以有力政治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县党委工作安排,聚焦革命五大行动”“三个大抓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分项目建立6个监督重点清单,针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

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监督质效稳步提升。日常监督精准有力。巩固深化1+N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双月提醒制度,向13名县处级领导派发纪实清单6次553条,分层级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4042人次,开展监督谈话679人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5455个,制定防控措施6312条,健全完善制度34个。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267人次,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17人次。

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综合治理效能更加显现。不敢腐震慑效应充分释放。持续保持惩处高压态势,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举报五包责任制,高质量办理省州指定管辖案件6件、本级自办留置案件1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54件,立案112件,处分112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收缴涉案款4082万元。不能腐的制度机制逐步完善。督促水利、医药、统计等职能部门清权确权,评定权力风险等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针对案件查办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缺陷以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推动问题整改38个,督促建章立制15项。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回访教育68人次,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个单位和1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和组织旁听案件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期295场次,分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817人次,现场警示教育86场

着力构建共建格局,全面全域推动清廉南华建设走深走实。压实清廉建设责任。把清廉南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四责协同要求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情况4,召开9次调度会议督促推进工作。深化清廉建设十大行动。把清廉建设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互促共进,与县委三个大抓”“三大工程同步推进发出督办通知25份,提出工作要求36条,通报典型案例21批52人。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受理处置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7件,处分9人。推进清廉单元示范创建。以建设清廉机关、企业、村(居)、学校、医院为切入点,打造示范标杆,引领带动清廉理念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创新开展十个一家庭助廉活动,选树清廉家庭57户创建清廉单元示范点27个,打造农村廉洁文化教育阵地12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有1个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5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案审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政策法规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向县级各单位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分别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机构设在县纪委监委。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986797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14643.02元,占总收入的97.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3335.40元,占总收入的2.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011.76元,下降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4201.61元,增长3.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39213.37元,下降60.2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调整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补发了2021年部分绩效和调整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计入其他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5982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6995.44元,占总支出的88.95%;项目支出2172826.53元,占总支出的11.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9114.26元,下降3.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0475.89元,增长2.10%;项目支出减少1049590.15元,下降32.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期间调整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度增加了“走读式”谈话室建设项目及县委巡察办档案室设备采购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86995.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06600.71元,占基本支出的90.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0394.73元,占基本支出的9.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2826.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县委巡察工作支出、乡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案件查办工作支出及纪委全会会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6486.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9%。与上年19038388.35元相比增加68098.22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调了在职人员社保费缴费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0695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差旅、交通等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238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738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12097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89.29元,决算为46434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89.29元,决算为248089.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92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2%,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2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89.29元,支出决算为46434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89.29元,决算为248089.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92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和实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2048.29元,增长11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8089.29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700.00元,增长2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41.00元,下降18.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购置资产价值为248089.29元的别克商务7座车1辆,二是2022年统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时未将20000.00元的车辆使用费统计在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3年因原有执法执勤车辆车况较差、运行成本高,已达到报废条件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为满足审查调查工作公务用车需求,按相关要求新购置资产价值为248089.29元的别克商务7座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纪检监察执法办案工作出行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检查、案件调查、周边县市到我县开展学习交流及村干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394.73元,比上年增加166192.73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资产价值为248089.29元的别克商务7座车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开展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44193471.01元,其中,流动资产42305304.04元,固定资产1857787.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379.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34661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8.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2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10090433586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