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书编号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1 | 1******2024000000590 | 南华一分税 罚 〔2024〕 9 号 | 南华丰园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南华丰园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 行为处罚 | 该单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2023年9月25日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1份,发票号码:23532000000023722196,开具项目名称:住宿服务*住宿;该公司实际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 | 91******MAC69XRW77 | 彭维程 | 罚款50元。 |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20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