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南华县检验检测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南华县检验检测所
机构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鹦鹉山公园(原鹦鹉山庄)
联系电话:0878-7213166
传真号码:0878-7213166
邮政编码:675200
电子邮箱:nhxjyjcs@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南华县检验检测所领导简介和机构职能;
2.南华县检验检测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3.南华县检验检测所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及重大会议;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年度工作报告;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nh.gov.cn/index.html)公开。
2.南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查询地址: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华县幸福风景)、县图书馆(南华民族中学旁)。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南华县检验检测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本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华县检验检测所;
办公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鹦鹉山公园(原鹦鹉山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8-7213166;
电子邮箱:nhxjyjcs@126.com;
邮政编码:6752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南华县检验检测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到南华县检验检测所领取,也可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ynnh.gov.cn/info/egovinfo/1007/overt_centent/nhxjyjcs-/2024-0311002.htm),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华县检验检测所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南华县检验检测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鹦鹉山公园内南华县检验检测所(原鹦鹉山庄);邮政编码:675200。
3.传真申请。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8-7222705。
4.网页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2cbaa8f9-32e4-4c27-8720-91531d1e749e)提交申请。
5.邮件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南华县检验检测所邮箱(电子邮箱:nhxjyjcs@126.com)提交申请。
本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不予公开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所不予公开,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监督机构: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7221121。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