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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45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000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南华县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南华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华县县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编制了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南华县财政局关于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南财预〔2020〕1号)要求,现将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南办字〔2019〕26号文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有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名),在职实有11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有退休人员5人。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南华县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努力开创南华县民族工作新局面。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视度”。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始终,切实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民族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县、乡(镇)、村(社区)、组共同联动的示范创建格局。

2.聚焦发展主题,充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关怀度”。南华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促发展、惠民生结合起来,扎实推进 “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开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帮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创建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创建格局,努力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上,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使各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

3.围绕和谐发展,扩大辐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覆盖度”。南华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个一”标准推进示范点工作,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的“七进”活动。南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七进”活动覆盖率达100%,目前全县共创建了96个州级示范单位,有17个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州级和谐寺观教堂;有4个村子创建为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9所学校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有6所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有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1个企业天和农资公司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百强企业”,是楚雄州唯一获此殊荣的民族贸易企业。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影响度”。各级各部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中的作用,找准示范创建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培育体现民族特点、结合部门实际的民族团结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活动落地生根,鼓励先进典型继续扎根基层、立足岗位、做好表率,进一步彰显和放大示范的带动效应和典型的福射效应;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把创建工作与维护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切实把创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用先进典型激励人、感染人、鼓舞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09,242.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242.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596.4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化工资也随之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9,242.05元,其中:本年收入2,309,242.05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242.05元(本级财力2,309,242.0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596.4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化工资也随之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9,242.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9,242.05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832.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006.46元,主要原因为是在职人员变化工资也随之变化;项目支出145,4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10.00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没有把宗教教职人员补助资金95,410.00元和民族机动金50,000.00元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此项资金从其他渠道筹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2301 行政运行1,733,509.56元,占总支出的75.06%;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45,410.00元,占总支出的6.3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465.76元,占总支出的6.9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96,581.99元,占总支出的4.18%;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925.74元,占总支出的2.2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20,349.00元,占总支出的5.21%。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2,163,832.05元,占总支出的93.70%

(1)工资福利支出2,006,904.05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

30101基本工资477,060.00元;

30102津贴补贴1,054,752.00元;

30103奖金39,755.0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465.76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61.99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925.74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334.56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20,349.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6%。

30201办公费1000.00元;

30205水费4000.00元;

30206电费4000.00元;

30211差旅费5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110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978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9%。

30305生活补助4128.00元。

2、项目支出145,410.00元,占总支出的6.30%。

30201办公费50000.00元;

30226劳务费9541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县财政拨款补助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经费及项目,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做年初预算时不够精准,因实际工作矛盾突出,预算资金不能满足实际支出需要。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元,增长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16,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元,增长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持平,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有2个,资金总额145410.00元。本部门预算绩效总体为: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全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工资福利性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52,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6%,其中: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1,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工会经费1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97,8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 00元,减少8.39%,原因是人员数字减少,经费安排相对应减少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底国有资产总额为固定资产1,387,485.00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700,499.00元,面积为680.2平方米,因棚户区改造已经拆除,固定资产处置款已上缴财政;公务用车1辆388,227.00元,数量1辆;其他固定资产298,759.00元;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附件4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

一、项目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

二、立项依据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国宗发〔2011〕63号)中提出: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此款项2017年以前由县民政局纳入低保发放,具体为:佛教僧人宗教全职人员纳入城市低保标准发放,其他宗教教职人员按照农村低保平均水平发放。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2020年县财政预算95410元,专项用于全县宗教教职人员43人全年生活补助。按照佛教僧人8名每人每月发放290元,其余宗教教职人员35人每人每月发放160.88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2020年县财政预算95410元,专项用于全县宗教教职人员43人全年生活补助。按照佛教僧人8名每人每月发放290元,其余宗教教职人员35人每人每月发放160.88元。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资金安排情况

8名佛教僧人每人每月发放290元,其余35人宗教教职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60.88元,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成立由县民宗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宗教股、办公室和财务室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保障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宗教教人员生活补助,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附件4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

一、项目名称

民族机动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南政报【2001】47号、南政办发【2001】29号和南发【2001】4号文件《关于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中提出:根据国务院、省、州、县有关规定,决定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位于楚雄州西部。全县国土面积2343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128个村(社区),总人口24.36万人,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29%。其中,彝族占38.98%,白族占3.94%,回族占0.87%,傈僳族213人,苗族145人。全县共有24处宗教活动场所,有宗教教职人员89人,信教群众12870人。其中:佛教寺院5所,信教群众6820人;基督教堂5所,教职人员19人,信教群众3138人;伊斯兰教清真寺14所,在职阿訇14人,不在职阿訇48人,信教群众2112人;有民间信仰213处,有民族民间宗教信仰者800余人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重大,责任艰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统战工作会议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助力脱贫攻坚、振兴民族经济、构建和谐宗教为目标,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六、资金安排情况

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中支出的各种办公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成立由县民宗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八、项目实施成效

南华县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努力开创南华县民族工作新局面。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111



5.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0502595338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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