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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研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改革;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学校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
5.统筹、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协调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成人教育工作。
6.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及使用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县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10.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相关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级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11.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党的组织建设和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
13.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
14.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5.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研究、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16.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0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2.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
3.南华一中
4.南华县城区幼儿园
5.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
6.南华县龙川小学
7.南华县东城小学
8.南华县北城小学
9.南华县龙川中心学校
10.南华县雨露中心学校
11.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
12.南华县五街中心学校
13.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
14.南华县罗武庄小学
15.南华县红土坡小学
16.南华县五顶山中心学校
17.南华县马街中心学校
18.南华县兔街中心学校
19.南华民族中学
20.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
21.南华县海子山初级中学
22.南华县徐营初级中学
23.南华县雨露初级中学
24.南华县沙桥初级中学
25.南华县五街初级中学
26.南华县一街初级中学
27.南华县罗武庄初级中学
28.南华二中
29.南华县五顶山初级中学
30.南华县马街初级中学
31.南华县兔街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压实责任,抓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和教育系统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落细各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四是坚持依法控辍,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爱、法”五字控辍策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五是要深入广泛宣传,形成控辍保学浓厚氛围。
2.优化校点布局,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校点布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州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源情况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布点学校,在群众支持和理及兼顾学生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对2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办学进行调整。
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类,保障学校安全和谐。一是继续加大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城管、文化旅游等校园周边环境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三是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应急演练和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师生使命财产安全。
4.夯实体育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构建群众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规范开展体育训练,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体育赛事,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认真抓好老年人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5.持续实施学生资助,巩固教育扶贫成效
持续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和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实施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6.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继续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教师区域合理流动常态化,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掘师德典型,弘扬师德楷模,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深化教师梯队培养,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南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南华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第二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岗位津贴等,充分保障教师待遇。
7.加大教育综合改革力度,提升教学质量
一是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深入推进“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工程,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学校的指导监管,不断提升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全面规范和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二是要提升义务教育均衡水平促优质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建立教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通过提升学校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课堂教学效率、强化教育教学争先进位意识,着力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义务教育均衡水平,争取向优质均衡的目标迈进。三是要加大高中教育改革力度,突破高中教育瓶颈。在目前高中教育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优化各项制度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压实压紧责任,抓实抓细落实情况,加大督查指导,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高中办学水平,逐步形成发展规模适度、管理体制科学、办学方向明确、内部运行规范、质量效益较高的普通高中教育,向全县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四是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以县职中与广州瑞仪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校企合作项目为契机,积极开展定向培养,建立和完善适应校企合作需要的学校管理模式、工作机制和日常制度,以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等多渠道多形式办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023人。在职实有19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3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8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3,869,729.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869,729.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059706.62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平均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869,729.38元,其中:本年收入323,869,729.3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869,729.38元(本级财力323,869,729.3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059706.62元,主要原因在职实有人员增加,平均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869,729.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3,869,729.38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15,576.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37852.78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员增加,平均工资增加;项目支出3,954,152.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146.16元,主要原因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完成,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50101 行政运行:7348453.25元;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49458.25元;2050201 学前教育:3087984.55元;2050202 小学教育:122520188.32元;2050203 初中教育:76594757.24元;2050204 高中教育:26947060.84元;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5806708.13元;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29502.00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31856.00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7671.02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9,915,576.57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90071037.00元; 30102 津贴补贴:87881580.00元; 30103 奖金:7505919.75元; 30107 绩效工资:42890904.00元;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1207671.02元; 3011201 工伤险:913032.14元; 30201 办公费:1250425.00元; 30204 手续费:1200.00元;30205 水费:170000.00元; 30206 电费:480400.00元; 30211 差旅费:20400.00元; 30213 维修(护)费:199200.00元; 30216 培训费:140135.40元; 30226 劳务费:7616139.68元; 30228 工会经费:250800.00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159600.00元; 30301 离休费:131856.00元; 30305 生活补助:979186.80元。
项目支出3,954,152.81元,其中:30201 办公费:742949.25元;30216 培训费:60000.00元;30226 劳务费:1630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308 助学金:951430.56元;31022 无形资产购置:509773.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元,增长71.42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元,原因为单位公用经费较少,公务接待费用在调整预算中进行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0元,增长3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0元,增长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今年脱贫攻坚和教育督导用车次数增多,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同时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我单位共有重点项目十二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一)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绩效目标:及时缴纳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159458.25元,统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提高大专以上学生受助比例,援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二)2020年南华县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
2020年南华县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织作用,全县老年人开展常规体育活动经费3万元。保障老年人体育活动正常开展,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0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2020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项目绩效目标:通过2020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对2020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预计人数55人进行奖学金奖励,资金13.75万元。减轻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的就学负担,使少数民族学子圆大学梦。
(四)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目标:以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依据,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249名2020年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16434.00元。按时、足额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今后就业和南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以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依据,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324名2020年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21384.00元。按时、足额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今后就业和南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及时缴纳沙桥中心学校、龙川中心学校、罗武庄中心学校土地报批费用50.9773万元,做好学校开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持机关运转,经费75.0227万元。确保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正常开展,全县教育事业工作向前发展。
(七)教育系统2020年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类保险
教育系统2020年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类保险项目绩效目标:缓解教师编制不足问题,解决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五大保险费700000.00元的缴纳,完成本年度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南华一中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经费
南华一中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全面提升南华一中教育教学质量,将绩效资金820000.00元按时、足额发放到各位教职工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九)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将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7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51150.00元,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十)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将资助资金1.188万元发放到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受资助450名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十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项目绩效目标:资金35.830781万元,下达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3477名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项目绩效目标:资金38.803875万元,下达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4792名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原体育局、教师进修学校人员并入,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二、立项依据
云财教【2019】37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支付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考入地方高校在本省就读的学生,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50%。南华县承担159458.25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考入地方高校在本省就读的学生,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50%。南华县承担159458.25元。2020年支付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159458.25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拨款159458.25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云财教【2019】37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支付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及时缴纳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缴纳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统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提高大专以上学生受助比例,援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南华县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华县财政局对政协南华县六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保障2020年全县老年人开展体育工作所需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全县老年人开展常规体育活动所需经费3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保障2020年南华县老年人开展常规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织作用,保障老年人体育活动正常开展,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二、立项依据
南财教〔2019〕49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州级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2020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预计人数55人进行奖学金奖励。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2020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预计人数55人进行奖学金奖励,测算标准:补助标准5000元/人/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来源:总补助27.50万元,其中:州级配套50%,县级配套资金50%,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3.7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2020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预计人数55人进行奖学金奖励。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2020年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减轻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学子的就学负担,使少数民族学子圆大学梦。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二、立项依据
南财教【2019】10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专项用于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249名2020年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测算标准:2000元/生/年。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专项用于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249名2020年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测算标准:2000元/生/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补助资金总计49.8万元,中央、省级、州、县按照8:1.4:0.27:0.33比例承担,其中:县财政拨款1.643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专项用于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249名2020年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学校按照在校生情况按月对学生进行资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今后就业和南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南财教【2019】9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专项用于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324名2020年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测算标准:2000元/年/生,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80%,补助资金51.84万元,省级资金20%,补助资金12.96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专项用于补助我校324名2020年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测算标准:2000元/年/生。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总补助资金64.8万元,中央、省级、州、县按照8:1.4:0.27:0.33比例承担,其中:县财政拨款2.138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
划
专项用于补助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324名2020年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测算标准:2000元/年/生。学校按照在校生情况按月对学生进行资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今后就业和南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南教请〔2020〕7号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请求拨付
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的请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及学校发展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缴纳沙桥中心学校、龙川中心学校、罗武庄中心学校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50.9773万元,用于做好学校开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持机关运转,工作经费75.0227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拨款126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用于缴纳沙桥中心学校、龙川中心学校、罗武庄中心学校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50.9773万元,用于做好学校开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持机关运转,工作经费75.0227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缴纳土地报批费用,做好学校开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持机关运转,确保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正常开展,全县教育事业工作向前发展。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教育系统2020年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类保险
二、立项依据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华县2020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临时人员计划审批表》和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劳动用工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五大保险费的缴纳。预算总资金134.396115万元,其中用人单位自筹资金64.39611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7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时缴纳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总资金134.396115万元,其中用人单位自筹资金64.39611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7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缴纳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项目实施成效
缓解教师编制不足问题,解决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批准使用105名编外人员五大保险费的缴纳,完成本年度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南华一中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南华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6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2020年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促进南华一中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2020年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促进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2.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专项用于2020年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促进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全面提升南华一中教育教学质量,将绩效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各位教职工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二、立项依据
南财教【2019】15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19】26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专项用于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7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标准为一等助学金250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00元/生/年。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专项用于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7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标准为一等助学金250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00元/生/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全年资金预算155万元,按照中央80%,省级14%,州级2.7%,县级3.3%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中:县级财政拨款5115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专项用于南华一中7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标准为一等助学金250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00元/生/年,学校按学期对学生进行资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南财教【2019】14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中央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19】48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专项用于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4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孤儿农村低保及B类困难学生的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专项用于云南省南华县第一中学4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孤儿农村低保及B类困难学生的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全年资金预算36万元,按照中央80%,省级14%,州级2.7%,县级3.3%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中:县级财政拨款1.18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专项用于南华一中4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孤儿农村低保及B类困难学生的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28.8万元(80%),省级资金5.04万元(14%),州级资金0.972万元(2.7%),县级资金1.188万元(3.3%)。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受资助450名学生手中,确保社会效益满意。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
二、立项依据
楚财教〔2019〕217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向南华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来源:全年资金预算434.3125万元,按照中央资金50%,省级资金35%,州级资金6.75%,县级配套资金8.25%比例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5.83078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用于向南华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测算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享受学生人数暂按楚财教〔2019〕217号文件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学生数计算,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3472人(其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528人、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944人),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享受学生人数暂按楚财教〔2019〕217号文件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学生数计算,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5人。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0%,补助资金217.15625万元((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72人*补助标准1250元/生·学年+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5人*补助标准625元/生·学年)*50%),省级资金35%,补助资金152.009375万元((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72人*补助标准1250元/生·学年+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5人*补助标准625元/生·学年)*35%),州级资金6.75%,补助资金29.316094万元((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72人*补助标准1250元/生·学年+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5人*补助标准625元/生·学年)*6.75%),县级配套资金8.25%,补助资金35.830781万元((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72人*补助标准1250元/生·学年+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5人*补助标准625元/生·学年)*8.25%)。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下达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3477名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4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
二、立项依据
楚财教〔2019〕217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2020年南华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2020年南华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来源:全年资金预算470.35万元,按照中央资金50%,省级资金35%,州级资金6.75%,县级配套资金8.25%比例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8.80387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用于向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测算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享受学生人数暂按楚财教〔2019〕217号文件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学生数计算,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4615人(其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2024人、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2591人),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享受学生人数暂按楚财教〔2019〕217号文件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学生数计算,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77人。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0%,补助资金235.175万元((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15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77人*补助标准500元/生·学年)*50%),省级资金35%,补助资金164.6225万元((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15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77人*补助标准500元/生·学年)*35%),州级资金6.75%,补助资金31.748625万元((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15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77人*补助标准500元/生·学年)*6.75%),县级配套资金8.25%,补助资金38.803875万元((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15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77人*补助标准500元/生·学年)*8.25%)。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下达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4792名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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