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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487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3日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500000

附件1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承担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聘用、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7)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办、法制宣传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10个基层司法所(龙川、雨露、沙桥、五街、一街、罗武庄、红土坡、五顶山、马街、兔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把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把提升司法行政业务素质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2)强化人民调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不断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南华县大调解委员会,补齐调解组织短板。

(3)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好特殊人群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失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刑罚有效执行。三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刑满释放人员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力度,完善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4)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平安南华建设。一是继续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普法考试,切实抓好国家公职人员的网上在线学法考试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好已建设完成的南华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宣传教育网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践创新发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南华建设。

(6)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一是要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及时、便捷作用,强化对民营企业、妇女儿童、农民工、青少年、少数民族、特殊人群的法律服务,做好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突出监督实效。协调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审核把关、协调和跟踪落实工作。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权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开展网上考试工作。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8)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律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辩护工作,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等阶段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9)持续开展好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持续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经费保障和服务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力做好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10)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结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二是全面推进“一网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13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93538.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3538.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62848.3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和县法制办并入我局,人员增加了3人,所以2020年预算收入较上一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693538.72元,其中:本年收入9693538.7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3538.72元(本级财力9693538.7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62848.3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和县法制办并入我局,人员增加了3人,所以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一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93538.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93538.72元,其中:基本支出956353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2848.34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和县法制办并入我局,人员增加了3人,所以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较上一年增加;项目支出1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并入我局,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 行政运行:7848650.77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80000元; 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672.48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387620.77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93840.70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485754.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9563538.72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881852元; 30102 津贴补贴:4922004元; 30103 奖金:156821元; 30107绩效工资61404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7672.48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4315.77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840.7元; 3011201 工伤保险:20239.77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05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485754元; 30201 办公费:63000.00元; 30205 水费:10000.00元; 30206 电费:10000.00元; 30211 差旅费:40000元;30215会议费:5000元;30216 培训费:15000.00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4500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110000.00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85800.00元; 30305 生活补助:5253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其中: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8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元,增长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5000 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车辆购置年代久,需要维修的次数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绩效目标

目标1:围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工作。

目标2:围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工作。

目标3: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主题法治攻坚工作。

(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

目标1:对全县12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定位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未经批准离开南华县辖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

目标2:通过项目资金安排使用,使南华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有效提高,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为南华社会和谐提供安全保障。

目标3:组织全县125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南华社会和谐提供安全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安排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习惯,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9563538.72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881852元; 30102 津贴补贴:4922004元; 30103 奖金:156821元; 30107绩效工资61404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7672.48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4315.77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840.7元; 3011201 工伤保险:20239.77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05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485754元; 30201 办公费:63000.00元; 30205 水费:10000.00元; 30206 电费:10000.00元; 30211 差旅费:40000元;30215会议费:5000元;30216 培训费:15000.00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4500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110000.00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85800.00元; 30305 生活补助:5253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其中: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8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9353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2848.34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和县法制办并入我局,人员增加了3人,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一年增加;项目支出1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并入我局,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4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辖区总人口人均每年不低于0.7元的标准,将依法治县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补助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与法治创建、司法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基层基础建设和年度创新试点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县级下达预算资金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围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工作。

2、围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工作。

3、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主题法治攻坚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践创新发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南华建设。

南华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行〔2012〕566号文和楚财行〔2013〕11号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华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楚财行〔2013〕11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司法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初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项目资金安排使用,使南华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有效提高,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为南华社会和谐提供安全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县级下达预算资金5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全县12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定位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未经批准离开南华县辖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组织全县125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南华社会和谐提供安全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500111



南华县司法局预算公开表(已调整格式)2020060309281097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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