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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53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2日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1201000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力量。森林公安机关除侦办森林刑事案件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3〕69号)等规定,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省政府批准的62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1项行政强制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森林公安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单位为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三个股所级机构,下设大中山、红土坡、五街三个副科级派出所。机构与上年无变化。

截至2018年12月,森林公安局编制共有25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25人,实有人数共4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3人,退休人员6人,其他人员 12人(其中:遗属 2人,临时工10人)。单位人员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协警4人。

三、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2018年,南华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平安四号”严打整治保护森林资源“利剑”行动、“春雷行动”、“双严行动”等专项行动,共立各类森林案件417件,其中刑事案件31件、林业行政案件386件。破获刑事案件21件,撤销刑事转立行政案件3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1件;查处行政案件350件,收缴木材289.21立方米、罚没款120万余元。其中: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件,查处2件,行政案件168件,查处16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40件,火案破案率达100%,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火案必破”目标,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按时限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18件。接收县林业局移交森林督察案件线索76条,根据线索立刑事案件11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取保候审3人,撤销刑事案件4件;立林业行政案件53件,目前办结32件。

抽调2名年轻干部专职从事驻村扶贫工作,拨付村委会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将驻村工作队员每日工作经费提高至每天50元,并为工作队长提供1万元工作经费,同时单位压缩开支为新村村委会解决2万元经费用于设备购置。在“10.17”扶贫日,单位组织全局民警为贫困户捐款12400元。

全年,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报送的信息被中央级采用4条:新华网2条、中国新闻网1条、人民网1条;省级采用49篇条:云南法制报1条、云南警方1条、云南经济日报4条、环球游报10条、春城晚报11条、都市条形码3条、民生关注3条、云南卫视1条、辽宁卫视1条、人民网云南频道3条、人民网强国论坛1条、云南网8条、新华网云南频道2条;州级采用9条:楚雄日报4条、民情直通车5条;发布原创微信公众号281条,发布官方微博221条。

第二部分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5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48万元,占总收入的84.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1万元,占总收入的15.31%。与上年对比增加153.77万元 ,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补发2016年以来增加的执勤岗位津贴及加班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65万元,占总支出的79.06%;项目支出144.51万元,占总支出的20.94%。与上年对比增加96.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65万元。比上年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费调整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费调整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9%。与上年对比增加109.04万元,主要是增加并补发民警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供养协警支出、单位运转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预算,用上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付。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43万元,增加1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8万元,比上年增加7.43万元,增长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执法执勤车辆2次大修发动机,二是上年度车辆运行经费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8万元,占64.18%;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占3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其它交通费20.7万元(上年度将此项支出列为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万元,固定资产6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9

79

630

449

47.2

133.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1201111



南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_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