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 年1月5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
二、监测点位
在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三、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
四、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六、评价结果
兴隆坝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龙山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老厂河水库一季度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兴隆坝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龙山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老厂河水库水质符合Ⅳ类标准。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
七、存在的问题
部分单独评价指标存在以下问题:老厂河水库第一季度总氮监测结果为1.23mg/L,水质类别为Ⅳ类,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标准限值(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