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质量,解决部分"无业可扶、无法离乡"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实现家庭增收。根据2018年10月24日上午南华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南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拨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资金的通知》,现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下达给各乡镇的情况予以公示,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请各乡镇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足额兑付。
附件:南华县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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