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楚雄州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楚安办函〔2017〕20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政府比照(州市部分),县级有关部门比照(省级有关部门)考评细则内容,逐条对照,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资料的痕迹管理和查缺补漏工作。
附件:楚雄州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