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企业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调查表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编制工作。
2019年1月23日,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在厂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单位(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对项目资料查阅和现场验收检查,一致认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已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认真进行了落实,且落实情况较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1日至4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忠武 联系电话:13769258177
南华县伊悦石场有限公司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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