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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927023 公文目录:户籍管理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窗口公示内容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

南华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窗口公示内容



上墙公示监督台:照片在上,相关信息在下

服务监督牌:照片在左,相关信息在右

(白底蓝字)

警务监督台

一、办公地址:南华县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

二、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民警

姓名:叶新燕

警号:031833

职务:民警

岗位:受理

联系电话:0878-7302541

 

姓名:段晓琳

职务:协勤人员

岗位:补录校验

联系电话:0878-7302541

 

姓名:陈正芹

职务:协勤人员

岗位:拍摄证件照、预受理

 

四、咨询服务电话:

南华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0878-7302541

楚雄州公安局出入境窗口:0878-6086899

五、监督投诉电话

南华县公安局:0878-7302541;楚雄州公安局:0878-6086899;云南省公安厅:0871-63051218。

六、预约服务网址: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可进行网上预约优先办证)

七、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一)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

(二)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

(三)受理前往港澳通往证的申请;

(四)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

(五)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事)件;

(六)处理其它出入境工作并指导派出所做好出入境基层基础工作。

八、申办出入境证件流程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出入境窗口照相—填表—验表—办理(需采集指纹、个人签名、回答询问)—缴费—领取回执单(办理完毕)—领证。详情请到就近出入境窗口或致电咨询。

九、办证时限:

申请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制证完毕;

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为20日。

十、领证方式

申请出入境证件可自行选择到省级、州级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还可选择邮政快递方式;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须自行到州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十一、急事急办

(一)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出国(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2、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

3、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

4、处理境外突发事件,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5、因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提交会议邀请函、派遣函等证明;

6、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提交前往国机票或参团证明等。

7、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二)办证时限:

1、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2、情况特别紧急的视情特事特办;

3、办证收费按照所申请证件收取费用,加急不收费。

十二、异地办证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但考虑异地交流任职干部需求,允许国家工作人员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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