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
南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和《南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19〕20号)要求,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南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南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负责人:赵国栋
执法区域:南华县
执法类别:公路路政管理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监督电话:12328
邮编:675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