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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2-0406001 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发文字号:南政征启公告〔2022〕1号 主  题  词: 标      题: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南华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龙川镇大谷堆村民委员会大谷堆村民小组、官庄村民小组、郭家村民小组、山后村民小组、松皮郎村民小组;红土门村民委员会高家村民小组,童家一、二、三队村民小组,汪家村民小组,王姓村村民小组,叶家村民小组;灵官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应屯居民小组、李子湾一队居民小组、刘家冲居民小组、永安屯村居小组;南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南秀二组居民小组、南秀三组居民小组、南秀四组居民小组;平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松毛地居民小组、文笔张家居民小组、肖龙潭何家居民小组、肖龙潭肖家居民小组、新村居民小组;徐营村民委员会大路边村民小组、撒马场村民小组、吴家村民小组、弦子村民小组。沙桥镇石星村民委员会雾露鲊村民小组;小河冲村民委员会三角冲村民小组、田房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10.3917公顷。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4日由南华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南华县境内)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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