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政办通〔2022〕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更好地理解政策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南华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应急响应程序,现就《应急预案》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6年,县减灾委结合县域抗灾救灾工作实际,参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印发了《南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政办通〔2006〕17号)。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响应启动条件,优化应对程序和措施,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县减灾委参照2022年的《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再次修订了《南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报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2日发文实施,同时废止原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南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06〕17号)。
二、任务目标
一是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发展要求的需要。二是调整部门分工职责、协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与各灾种专项应急预案衔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8个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要求。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组成、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组成、县防灾减灾委各工作组职责、县防灾减灾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灾害预警响应。包括预警内容、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
(五)应急响应。包括I级响应(特大自然灾害)、II级响应(重大自然灾害)、III级响应(较大自然灾害)、IV级响应(一般自然灾害)。
(六)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七)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通信和信息保障,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
(八)附则。包括救助款物监管、奖励与责任、预案更新与管理、预案解释、预案生效时间。
四、《应急预案》的运用
《应急预案》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平时演练。按照有关规定,县减灾委将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对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同时,通过应急救助演练,让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更加清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开展应急救助工作。二是灾后应急。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有序高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可将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为灾区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