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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2-092800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解读《南华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近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华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南政办通〔20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工作推进中的杠杆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最终实现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共赢”局面,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和省、州关于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原则、保障基本原则、激励驱动原则、三医联动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保障基金安全六项原则。

(二)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南华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县医保局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资金统一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保障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医疗待遇。民营医院待条件具备,适时参加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2.打包项目。南华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含民营医院)、县域外发生的门诊(包括普通门急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两病”门诊)、住院(日间手术)、生育分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3.资金预算。县医保局以州级下达我县的年度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支出计划总额各扣除10%作为民营医院、“双通道”医保资金、药店结算资金外,90%作为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总额,实施医保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4.资金包干与责任分担。县医保局为医保资金拨付主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打包资金管理专业账户,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县医保局与医共体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进行结算。

5.资金拨付。县医保局按年度打包总额分月预拨85%的资金给医共体总医院,15%作为医疗和医保服务质量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半年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清算拨付。

(三)年度考核。对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考核按照《楚雄州县域内医共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楚医保〔2020〕52号)执行,落实多部门联动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报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备案,并向医共体通报。

(四)保障措施。一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保障参保人权益;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四是提升健康素养水平;五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六是强化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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