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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2-1014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解读《南华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



近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华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南政办通〔2022〕19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执行《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并进,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享改革成果,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74号)等文件精神,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起草编制了《南华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通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充分保障村庄建设和搬迁农民安置用地,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解决城镇建设用地难题,为农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和资金支持,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增强农村地区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土地权益最大化。

(二)实施原则。《方案》实施坚持四个方面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乡镇实施、部门联动”原则;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先易后难”原则;三是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相对集中”原则;四是坚持“规范有序、产村一体、融合发展”原则。

(三)实施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搬迁村庄建设用地(空心村);二是农村宅基地,重点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和农宅统规政策农户及拆危治乱的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外的闲置宅基地);三是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是工矿废弃地等城乡建设用地。

(四)组织领导。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五)工作重点。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统筹兼顾,调查摸底,合理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采取两种方法同步推进:集中拆旧建新和市场化安置奖励政策。同时,对建新区基本条件和拆旧区选择条件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做好建新安置和拆除复垦工作,提出建新区要统筹考虑中长期规划,设置建新区的用地规模不超过拆旧区复垦面积的50%(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拆旧区土地面积确定的方法。三是明晰产权,盘活土地资源发展产业,夯实特色村镇基础,提出拆旧区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田后交由原村民小组或原农户管理使用,涉及农民承包地调整的,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重新调整并登记造册,为集体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奠定基础,使拆旧区复垦农用地发挥更大效益;建新区竣工验收后,颁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按照“产村一体”要求,根据镇村发展情况、资源条件和优势特点,确立明晰的产业发展思路,科学合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村镇,使迁住群众充分就业,搬得来,留得住,能致富。

(六)拆旧复垦和安置补助。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流转收益,总体实现收支平衡。明确了项目实施费用划拨依据、市场化安置补助标准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七)奖惩考核机制。提出各乡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优先满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集镇开发建设,鼓励乡镇通过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明确安排各乡镇统筹的流转收益资金,主要用于群众拆旧补助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各乡镇统筹工作经费不得超过下拨流转收益资金的30%,明确涉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按10000元/亩拨付项目区乡镇工作经费;明确增减挂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完成任务的乡镇,县人民政府按《方案》兑现奖补资金并给予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收回前期工作经费,任务完成后兑现奖补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目标考核。

(八)程序及要求。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依据国家、省州有关政策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和工作专班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好项目报批和验收,配合好项目资金统筹和指标分配流转等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增减挂钩项目顺利推进。

(九)监督管理。提出安排到各乡镇的增减挂钩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具体分配办法的制定原则;要求在补助款分配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求纪委监委、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推进情况、节余指标收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目标考核。

(十)明确《方案》从2022年10月7日起试行一年,县内其他关于增减挂钩相关规定与《方案》不一致的,按《方案》执行。

原文: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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