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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2-1221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解读《南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22〕35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办便笺跑〔2022〕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摸排范围及类型。摸排范围、政策要求等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及《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20〕24号)相一致。摸清2013年以来及2013年之前一段时间有整体关联性的、在耕地上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非住宅类房屋,包括2020年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已纳入问题台账的919宗非住宅类房屋。

(二)工作目标。通过此次补充摸排,最终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底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方案》实施从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3月5日结束。

1.动员培训阶段。聘请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对全县补充摸排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对数据汇交平台及外业摸排软件APP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分发各乡镇信息采集表、疑似图斑数据,扎实有序开展具体摸排工作。

2.外业摸排阶段。各乡镇根据下发的疑似图斑,以行政村(组)为单位,逐一对辖区内的“疑似图斑”进行核实,利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及外业摸排软件APP填报补充摸排房屋信息,记录房屋基本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各乡镇统计汇总成果数据。

3.内业审核阶段。采取边摸排边审核方式,各村(组)外业摸排一个,乡镇审核上报一个,然后由县级进行最终审核通过,最终形成各乡镇补充摸排成果上报至国家数据汇交平台。

4.数据上报阶段。各乡镇将补充摸排工作情况及上报数据汇总表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汇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全县补充摸排成果最终核实纠正工作,上报全县最终补充摸排成果至国家数据汇交平台,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四)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技术服务单位在此次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中的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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