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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3-070501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4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5日

解读《南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围绕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薄弱学校改造、优质资源共享、大班额破解、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到2029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州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重点任务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3年6月—2024年12月)

对照评估体系标准,进一步摸清家底,分部门、分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开展自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5年1月—2028年12月)

各相关部门、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一校一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全面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9年1月—2029年12月)

对照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评,填写申报表,形成自申报报告,报请州级复核,建立时间倒排机制,问题整改及销号制度,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四、优质均衡发展任务分解

(一)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注:每所学校至少有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且全县小学、初中各阶段学校不达标项次不得超过5%;所有指标校际间差异系数,必须小学均≦0.50,初中均≦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注:以上15项指标均须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1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

1.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

2.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3.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4.义务教育学校考试评估制度改革。

5.义务教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注:社会认可度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原文链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南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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