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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4-0422001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2日 发文字号:南政通〔2024〕7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玲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玲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通〔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关于杨玲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南干字〔2024〕67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 玲 任南华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蔡晓珊 任南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