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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swj-/2023-0222001 公文目录:部门通知 发文机关:南华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南华县财政局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南华县财政局 文件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财社[2023]51号

南华县财政局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

2023年南华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费


收入预算(详见附件)批复你单位,请按要求于2月22日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认真组织执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2年县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 12502.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13685.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3671.88万元;失业保险保费收入671.67万元;工伤保险保费收入647.88万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社会保险费收入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严格按照批准的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积极做好各项基金收入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及有关规定,加大征缴和稽核力度,做到依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附件:2023年南华县本级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表


南华县财政局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审计局,本局预算股、国库股和法监股。


南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印发


2023年南华县本级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预算数

备注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保险费收入

12,502.97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保险费收入

13,685.49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保险费收入

3,671.88

 

四、失业保险基金

 

 

1.保险费收入

671.67

 

五、工伤保险基金

 

 

1.保险费收入

647.88

 

 

 

 

 

 

 

 

 

 

 

 

 

 

 

 

合 计

31,1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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