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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swj-/2023-1019001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强制 发文机关:南华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2023年8月税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一般处罚)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2023年8月税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一般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2023年8月税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一般处罚)
序号 决定书编号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1 1******2023000000559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1 号 南华县龙川镇佳佳野生菌专营店 南华县龙川镇佳佳野生菌专营店-发票违法 行为处罚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未按时抄报2022年11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开票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92******MA6MGGWJ8P 周建琳 罚款7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04
2 1******2023000000563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2 号 南华县龙川镇新云木材加工厂 南华县龙川镇新云木材加工厂-发票违法 行为处罚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2023年3月至6月税控盘数据逾期未抄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92******MA6KEEDC1K 武发映 罚款4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08
3 1******2023000000565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3 号 南华县龙川镇运盛电力器材经营部 南华县龙川镇运盛电力器材经营部-发票违法 行为处罚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2023年2月至6月税务Ukey数据逾期未抄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92******MA6Q3CB19Y 王绍云 罚款5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16
4 1******2023000000567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4 号 南华县龙川辉昌机械租赁经营部 南华县龙川辉昌机械租赁经营部-发票违法 行为处罚 其他未列明的发票违法,丢失税务Ukey(编号:917104033573)一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第四十一条 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92******MA7DMXN089 段利平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18
5 1******2023000000576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5 号 南华县龙川镇翔宇建筑工程施工队 南华县龙川镇翔宇建筑工程施工队-其他违法 行为处罚 其他违法,丢失税务Ukey一个(编号:91711125669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第四十一条: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92******MA6Q0M7Y4G 张鸿翔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30
6 1******2023000000577 南华龙川分税 罚 〔2023〕 76 号 南华县龙川镇翔宇建筑工程施工队 南华县龙川镇翔宇建筑工程施工队-发票违法 行为处罚 丢失发票,丢失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发票代码为053002100104,发票号码为35172857-35172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92******MA6Q0M7Y4G 张鸿翔 罚款2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华县税务局龙川税务分局 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