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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2023-1027027 公文目录:专项规划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9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南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11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成效

第二节 基本经验

第三节 发展环境

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

第五节 面临的挑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 拓展残疾人福利

第三节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

第四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第五节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第六节 加强和创新民政社会治理

第七节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发挥民政支撑作用

第八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四章 重点规划项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节 加强民政法制和标准化建设

第三节 加大资金资源投入

第四节 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能力

第五节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南华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南华实际,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重点围绕民生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殡葬改革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着力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星级养老服务;稳步推进以殡仪馆、提升改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确保殡葬服务设施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不断改善民风民俗、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丰富社区服务手段、努力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社区志愿服务长效化,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为明确“十四五”时期南华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南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成效

南华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基本实现了民政“十三五”规划预期,为民政“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社会兜底保障。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对家庭困难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城市低保从月人均325元提高到610元,农村低保从年人均2300元提高到4200元,特困救助从月人均410元提高到732元。一是城乡低保实施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低保金做到按月足额社会发放。2016年以来,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009.490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473.5204万元;二是认真开展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临时救助。2016年以来,共发放救助资金227.4万元;三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纳入供养范围。2016年以来,共发放供养资金1954.14万元;四是为确保特殊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认真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落实好扶贫救助基金发放工作。2016年以来,帮扶救助困难群众71户,共发放救助基金78.81万元,下拨乡镇帮扶救助基金共158.31万元;五是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2016年至2019年5月,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95.81万元。六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七是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救助。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驱动、满足需求”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制订出台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争取到老年护理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床位一次性补助、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共10个,争取到中央、省、州涉老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合计1296.8万元。三是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及在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共29个。已建成及在建设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床位共943张(其中: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简易休息用床2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2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床位27.97张。四是完成10个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争取到浦发扶贫贷款项目资金1500万元,对功能老化、建设年代久远的6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五是认真做好系统管理录入工作,及时将全县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失能老人的调查统计、留守老人的摸底调查及时录入系统,进一步提高系统化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对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2016年至2020年,共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金906.31万元。

——扎实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围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认真做好孤儿救助金发放工作。加强孤困儿童保障工作,于2010年全面实施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4年实施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1274元/人/月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2016年以来,共发放孤儿3409人次,救助金390.0524万元。贯彻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积极做好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根据残疾人新增、死亡或低保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残疾人“两补”发放名单。2016年6月以来,共发放残疾人补贴118106人次,共计939.068万元。

——扎实做好边界年检和地名设标工作。加强地名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一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部署,每年开展省、州、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二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原来群众中广泛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更名。三是出版发行了我县的《地名志》、《地名图》、《行政区划图》,开展地名标志设置及修复。

——稳步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增长。目前,全县有福利彩票投注站25家,2016年以来,共销售福利彩票7591.29万元。

——全面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依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2016年以来,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53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万元,托养资金104.5万元,目前在托养机构托养12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不挨冻。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工作。按照省级标准化要求,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9782对,离婚登记1843对,办理补领手续4022对,办证合格率100%。调解婚姻纠纷232起,按要求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47014对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高位推动殡葬改革,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6月全县十个乡镇全部划定为火葬区,火化率由2019年的12.8%提高到了目前的100%,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三率”均达到100%,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走到了全州前列。

表一:“十三五”时期南华县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指标

2015年基础值

2020年实现值

属性

是否完成

未完成原因

1

救助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

85%

92%

约束性

已完成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率(%)

85%

95%

预期性

已完成

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率(%)

0

100%

约束性

已完成

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年均增长率(%)

城市297元

农村133元

城市410元

农村263元

预期性

已完成

2

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城市社区覆盖率(%)

33.3

50

约束性

已完成

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农村社区覆盖率(%)

7.76

10.7

约束性

已完成

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乡镇覆盖率(%)

30

60

约束性

已完成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18.4

22

预期性

已完成

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

0

18.17

预期性

实施中

在建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962.79万元,设计建设规模4722.79平方米,设计老年人护理床位135张,项目按照一次性规划设计分2期实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停工,于2020年2月26日复工,综合楼于2020年9月11日封顶进入内外墙体支彻,目前装修工程正有序开展,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计划2020年内竣工。

城市社区老年协会创建率(%)

100

100

预期性

已完成

农村社区老年协会创建率(%)

90.5

90.5

预期性

已完成

3

火葬区火化率(%)

7%

100%

预期性

已完成

节地生态安葬率(%)

0

100%

预期性

已完成

殡仪馆县级区域覆盖率(%)

0

100%

预期性

已完成

4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个)

3

5

预期性

已完成

5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省人口比例(‰)

52

183

预期性

已完成

第二节 基本经验

通过“十三五”的艰辛努力,全县民政工作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走在了全州的前列,为“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奠定了基础,为加快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有益启发。

——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民政工作才有方向。民政事业发展必须紧扣跨越发展主题,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时度势,顺应要求,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主动、适时调整和部署工作。只有这样,民政工作才能在大局中找准位置,才能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与大局同频共振,切实发挥服务全局、服务群众的作用。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政工作才有标尺。只有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好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水平,民政工作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肯定。

——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民政工作才有活力。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用改革的方法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用创新的思维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用新举措推进民政事业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在不同阶段的新期盼,适时调整完善措施;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和升级,完善推进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才能保证民政工作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新的发展。

——只有坚持合作协同,民政工作才有合力。民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仅靠民政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不断健全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注重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保证各项民政事业岗位目标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只有加大资金投入,民政工作才有后劲。民政工作的特点之一是面向社会,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普惠性的社会福利、养老等需要大量的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只有加大投入,才能产出多的、好的基础设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三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迎接新挑战、适应新变化、满足新需求,是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

——基层民主“法治化”。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扬民主是社会建设基本要求。随着服务对象日益扩大、职能拓展延伸,促进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推动基层治理、居民自治,依法推进政治民主进程、实现协商共治,必须加快法治民政建设。

——经济发展“常态化”。经济增长向中高速换挡、经济社会结构优化升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压力加大,积极适应“新常态”,需要思维创新、体制创优、政策创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动现代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人口结构“老龄化”。“十四五”期间,全县将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和高龄化趋势,同时还具有“输入性”养老服务压力较大、贫困老人比例较高等特点,养老服务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综合改革任重道远。

——民生需求“多元化”。民生需求由满足“生存”向“发展”转型,从追求“物质”向“精神”拓展,编密织牢“兜底救急”民生保障安全网,不发生“冲击底线”事件,提质增效“扩大供给”提供城乡一体公共服务,满足多元民生需求,让群众满意,调节政府、社会、市场关系,践行“民政为民”核心职责更加艰巨。

——管理服务“信息化”。“互联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信息和互联网技术深刻改变着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管理服务”向“服务管理”转变,“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转型,必须加快拓展“互联网+民政”内涵,加快互联网互通、纵横交织、快捷高效、智慧智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政策措施“精细化”。近年来,各级密集出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法规政策,数量多、领域广、力度大、贴地气、暖民心、易操作,为改革创新、政策创制提供坚强支撑、广阔空间,为进一步做好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提供科学经验借鉴。

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

从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及全县当前面临的外部形势和民政工作发展的情况判断,“十四五”时期主要面临重大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为南华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的发展提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为处在发展关键时期的云南指明了前进的方向。2020年1月,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提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殷切希望云南正确认识和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指明了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为云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同时也为南华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指引,对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奋勇担当有为、凝聚磅礴力量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受到影响,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增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夯实托底保障的制度体系。

——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高龄化加剧,亟 需从经济、健康、照护、精神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效益,以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需求。

——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镇集中,亟 需通过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帮助他们享受市民化待遇,又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加农村活力。

——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公益慈善、基层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需要与家庭小型化、需求多元化、治理现代化的趋势相适应,让群众有更多参与权和获得感。

第五节 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有效破解全县民政发展难题、追赶全州民政事业发展步伐的攻坚时期。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协调程度不高的客观现实影响、经济结构调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影响、新型城镇化及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社会流动性加剧、人口家庭结构变化老龄化程度加剧、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面临新的压力等,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资金投入占比失衡。虽然“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和建设项目总投入有大幅度增长,但从资金投入来看,全县民政事业和项目总投入还不够高,全县民政事业资金投入90%以上依赖于国家、省级和州级,民政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有差距,改善民生的后劲不足,经费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法规体系相对滞后。民政工作范围广、服务对象多的现实,各级针对各类保障对象,制定出台大量政策,但政策之间相对独立、自身缺乏系统连贯,政策实施“刚性”不足,“弹性”有余,依靠“指标”评估,缺乏“标准”依据,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滞后。

——均等服务供需缺失。民政服务人群发生较大变化、基础民生需求更加多元,已从“小众”“局部”“托底”向“大众”“全体”“普惠”转型发展,从单纯为穷人、为困难人向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扩展。同时,民政公共服务领域资源整合不力、存量资源利用效率偏低、增量投入不足、普惠化程度不高。

——社会动员能力不强。民生服务供给,尤其在民生事业投入运营方式和基层社会治理参与主体,“独家”、“单一”突出,“协同”、“多元”不足,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移、让渡空间,通过竞争选优,放手社会做事。针对当前社会力量参与范围不广、参与途径不多、参与力度不大、参与实效不高等现象,需采取政策创制、扶持补贴、购买服务、规则制定等方式,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信息基础保障不足。现有工作手段、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尚存在信息“碎片化”、工作“孤岛化”。发挥好基础民生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作用,必须依靠完整基础信息和完善网络硬件系统。对应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需要尽快研究确定养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系列政策内容,丰富民政服务内涵、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第二章 总体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民政工作政治属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个聚焦”,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引擎,凝心聚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争先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民政贡献。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突出全局站位、协同作战、精准施策、共建共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创一流,努力在全面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南华县民政事业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更好服务南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县民政系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确保南华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民政对象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着力提升民政领域第二次分配的精准度和公正性,着力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的补充作用,着力传递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不断满足民政对象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创新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民政领域供需不平衡、区域不平衡、城乡不平衡的矛盾,深化民政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推动南华民政事业从数量型发展向质量型发展转变、从重视硬件供给向突出服务供给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云南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桎梏和矛盾风险,聚焦中央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民政业务的深度融合,开展试点试验,鼓励先行先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富有南华特色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坚持协同联动。提高全局站位,坚持协同作战思维,积极谋求各级政府的认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有效发挥市场在民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民政领域体制内外各种相关主体的参与热情,推进“三社联动”,形成各方力量各方资源与民政事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35年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与南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形成;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有效覆盖目标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提供坚实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重要支撑。

2025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民政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南华民政事业现代化征程实现顺利开局。

表二:“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目标值

年均

增速

指标

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

75%

-

预期性

3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

≥1.3倍

-

预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群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5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

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30平方米

-

预期性

6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80%

-

预期性

7

注册志愿者占居民人口比例

15%

预期性

8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100%

-

预期性

9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站覆盖率

100%

-

预期性

10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

人员接送返回率

100%

-

约束性

11

农村公益性公墓

乡镇覆盖率

100%

-

约束性

12

节地生态安葬率

100%

-

预期性

1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

约束性

14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60%

-

预期性

15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率

100%

-

预期性

16

县级失能照护机构覆盖率

100%

-

预期性

17

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90%

-

预期性

18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率

100%

-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和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新挑战,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带来的新理念新政策新机遇,聚焦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应重点完成以下十项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按年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增强救助时效性。坚持城乡统筹,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范围,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救尽救,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标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

——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象精准。完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健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推动建立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

——临时性困难救助。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范围,科学制定救助标准,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转介服务”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社会参与救助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全县救助管理机构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救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设有1所规范的救助管理机构。

第二节 拓展残疾人福利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优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力度,发挥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兜底保障作用。

——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健全残疾人服务管理制度,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残疾人供养服务、托养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第三节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

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推动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保障制度化和适度普惠化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水平。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残疾儿童“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增长机制,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困境儿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联动响应机制,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及时帮助流浪儿童寻亲返家,教育、督促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精准确定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建立信息台账,分类实施保障。完善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档案,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完善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优化收养登记服务,切实维护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有效发挥农村妇女主体作用,指导农村留守妇女干事创业,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托幼服务。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指导乡镇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级设置儿童福利主任。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县级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面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乡镇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工作。县民政局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拓展县级儿童福利院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探索向社会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第四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激励扶持政策落地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激发各类慈善主体发展活力,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依法治理、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力争到2025年有1至2家慈善组织(或基金会),加大对网络慈善捐赠的监管和公开力度,完善志愿服务登记、招募、记录、奖励等制度。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实施福彩公益驿站建设,完善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制度,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倾斜支持,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打造福彩公益金品牌项目。

——慈善组织。建立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合法使用,确保实现慈善组织意愿。推动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

——慈善参与。创新慈善载体,积极推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网络救助捐赠平台。探索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协调制定慈善信托相关管理办法。

——慈善支持。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慈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依托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快统一信用代码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

——福利彩票。强化福利彩票规范管理,保持安全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不断完善激励约束、监督管理、市场调控等管理运行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责任福彩、阳光福彩和福彩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公益品牌形象。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公开透明,提高使用效益,加强使用效果宣传。

第五节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一、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优化机构养老,提高城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特殊老年群体和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健康诊疗服务。推进长期照护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清单,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积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老产业体系,鼓励支持适老康复辅具和适老智能化设备产品的研制开发,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强化技能培训,形成多层次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才体系,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身份认同和社会荣誉感。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和智慧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水平。全面实施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按规定给予约束和惩戒。

——完善服务供给体系。围绕“增量”,即着眼于全覆盖织密网,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60%。

——提升服务质量。围绕“增能”,即着眼于抬高底部、提质升级,加强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养老机构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提升照护服务效率,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打造不少于1家“医养结合示范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60%以上,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增效”,即着眼于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激发,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创新,养老服务的效率、效益、效能全面增强。努力培育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50%以上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交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或养老企业运营。

二、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实现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套。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配套,新建社区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宜设置在建筑低层,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配套的,逐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合法用房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资源整合,有效配置使用。

——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升。鼓励利用厂房、商业、办公、社区用房、空置农民合法住宅房等存量资源改造兴办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低保、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失独老年人等兜底线对象的入住需求,并加强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统筹管理,提高床位利用率。鼓励和支持护理型床位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比例。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公建民营。今后新增的政府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均采取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本县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加快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集成日托、全托、助餐、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等功能,强化社区养老资源与服务的统筹调配能力。

——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力争把农村敬老院打造为辐射辖区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范围形成若干个片,每个片区建设面向养老刚需人群的社区托养场所;在村域范围,发展村组睦邻点,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县示范村组睦邻点不少于10个。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服务。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履行赡养义务和家庭照顾责任。继续实施老年高津贴制度。实施“老伙伴计划”,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村委会(社区)探访全覆盖;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支持老年人发挥专长和作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为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提升服务质量,优质养老服务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促进机构式、社区式、居家式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实现供需对接,信息互通,提高运营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将居家照护、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居家老年人。社区托养机构释放辐射效应,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提升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水平。

——深化养老医养结合。进一步打通医养资源,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普遍开通双向转接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形式,开展中彝医药和康复技术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到2025年,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有效服务率达到80%以上。

——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学历提升为辅助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和引进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心理咨询等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按照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吸引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家政预约、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居家护理、走失定位等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

——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民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物价、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加大对养老服务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疾病防治、康复护理、服务价格、非法集资等的监管和指导力度。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类发展,完善养老设施(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监测评价机制,评估结果应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判断和评估,供社会查询和参考。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税费减免等。

四、加大开放力度,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境外资本在本县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等各类服务企业及驻区单位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发挥本县地理、人文、气候、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在旅居养老、健康服务、智慧养老等方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消费领域,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产品用品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第六节 加强和创新民政社会治理

加强和完善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积极依法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稳步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发挥有效作用。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工作,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充分吸纳村民、志愿者、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农村公共服务。推动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完善薪酬待遇,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职能,提升民政社会治理能力

——深化基层民主实践。积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大“一部手机治理通”的推广运用力度。引导居民完善自治章程和“一约四会”,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居民自治制度。深化居民自治实践,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基层民主选举实践,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基层民主治理实践,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监督实践。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居民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论坛、社区听证、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内容和方式,在社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民主协商活动,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

——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积极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和社会协同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快形成以群众自治为基础、社区服务为核心、多元主体参与为支撑的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

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交叉任职,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支部活动阵地。完善登记管理审核机制,依法推进直接登记改革。积极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完善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及人才保障等扶持和管理政策。强化发起人和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整治社会组织依托公权力强制入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行为。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互联网+社会组织监管”新模式,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完善组织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增强业务水平。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三、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行政管理人才,加强职业能力培养,改善和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环境。将在全县10个乡镇、128个村(社区)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力争“十四五”期间社工专业人才达到1200人以上,每个服务站配备1至2名持证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开展对网格内的“三留守”人员身心关爱、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社会治理。

——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逐步形成覆盖全县的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发挥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专业优势,推进脱贫攻坚、婚姻家庭、精神卫生、社区矫正、残障康复等重点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制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有2至3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委会有1至2支志愿服务队,实现“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七节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发挥民政支撑作用

一、提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能力

有序开展撤乡设镇和撤乡镇设街道工作,做好以特色小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撤乡设镇工作。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层级和管辖范围研究。创新民族自治行政区划管理体制,促进民族城镇化进程。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提升依法治界工作水平,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地位和权威性;探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加强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入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着力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努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作,更好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逐步扩大惠民殡葬制度覆盖范围。建设更加优质完善的殡葬设施,确保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持续整治殡葬市场乱象,积极稳妥推进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乱埋乱葬治理。加强殡葬服务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登记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自助服务设备和信息采集设备。探索加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和跨境婚姻登记管理,逐步提高婚姻登记率。

二、强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效能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全州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婚姻登记队伍的服务效能。

三、持续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实现县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和1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县殡仪馆和乡镇33个公益性公墓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巩固火葬区覆盖、遗体火化率、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率达100%。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网络、强化惠民殡葬政策执行,基本实现殡葬改革法制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要加快健全政策制度、补齐设施短板、加强规范管理、创新服务形式和培育健康殡葬文化,让殡葬事业总体水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政策制定和教育宣传,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和殡葬基础设施不建设,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殡葬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殡葬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厚养薄葬、文明办丧”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

——规范殡葬市场秩序。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遗体运输、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必须由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事业单位负责;遗体整容、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等选择性殡葬服务,实行自愿选择,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骨灰堂存放等绿色葬法。

——大力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对未享受丧葬抚恤费的村(居)民遗体火化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减免,由政府买单,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殡葬惠民政策。

——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殡仪服务站为依托、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保障、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为基础的殡葬服务网络。

——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各级民政机关要逐步与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脱钩。

——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第八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主动将民政工作融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格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民政系统定点帮扶。改革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动态预警监测和应急救助等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推进农村民政服务设施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四章 重点规划项目

南华县“十四五”民政规划重点项目分为4大类92项,总投资57890万元。其中:养老服务类项目25个,总投资18010万元;殡葬类项目7个,总投资27645万元;社会福利类项目13个,总投资4819万元;基层政权设施类项目47个,总投资7416万元。

表三:南华县“十四五”重点规划项目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建年份

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中央

和省

县市

其它

1

养老服务

南华县社会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床位500张、建设用地30亩。总建筑面积212500㎡。

2023年至2025年

7500

7500

2

养老服务

南华县龙川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南华县中心敬老院是在原“徐营小学”原有房屋改造,基础功能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为提升服务质量,需按照新的设计标准规划,在原址拆除重建(或重新选址新建)。新建床位300张,食堂、文体活动室、护理室、办公室等附属设施。

2023年至2025年

4500

4500

3

养老服务

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75

75

4

养老服务

南华县龙川镇西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2年

90

90

5

养老服务

南华县龙川镇南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2年

90

90

6

养老服务

南华县龙川镇龙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90

90

7

养老服务

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2年

90

90

8

养老服务

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3年

50

50

9

养老服务

南华县一街乡坡头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3年

50

50

10

养老服务

南华县罗武庄乡三家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5年

50

50

11

养老服务

南华县红土坡镇法郎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50

50

12

养老服务

南华县五顶山乡鼠街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50

50

13

养老服务

南华县马街镇沙坦郎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50

50

14

养老服务

马街镇官上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3年

100

100

15

养老服务

南华县沙桥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南华县沙桥镇敬老院(原址拆除重建)

2023年至2024年

750

750

16

养老服务

南华县红土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南华县红土坡镇敬老院(原址部分拆除重建)

2023年至2024年

750

750

17

养老服务

南华县兔街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75

75

18

养老服务

南华县五顶山乡新村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5年

75

75

19

养老服务

南华县沙桥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沙桥新村)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3年

75

75

20

养老服务

南华县沙桥镇小河冲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2年

50

50

21

养老服务

南华县沙桥镇阿咪期苴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2年

75

75

22

养老服务

南华县马街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缴板村大岭岗集中安置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4年

75

75

23

养老服务

南华县红土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明么村委会马街子安置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5年

75

75

24

养老服务

南华县沙桥镇石桥河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含休息室、餐厅、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用房。

2025年

75

75

25

养老服务

南华县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建设床位200个,含失能老人生活护理用房、卫生室、康复室、娱乐、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并申请100万元设备包补助

2025年

3100

2024

小计

养老服务

25(个)

18010

18010

1

殡葬

南华县殡仪馆防灾应急冷库中心

总建筑面积2800㎡。建设内容:业务大厅、遗体冷藏室、冷藏设备、员工住宿楼、水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公厕、餐厅、配电工程、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

2023年至2025年

6860

3430

2058

1372

2

殡葬

南华县城区殡仪服务中心

总建筑面积3000㎡。建设内容:悼念厅、守灵厅、业务大厅、遗体冷藏室、遗体化妆室、员工住宿楼、室水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公厕、餐厅、配电工程、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殡仪车设备配置等。

2023年至2025年

8500

4250

2550

1700

3

殡葬

南华县互联网+殡葬祭扫服务广场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1500㎡。建设内容:祭扫服务纪念大广场、电子设备、业务大厅、员工住宿楼、水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公厕、餐厅、配电工程、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祭扫设施设备配置等。

2023年至2025年

500

250

150

100

4

殡葬

南华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3950平方米,新建骨灰堂主体楼3000平米;新建附属设施950平米。

2023年至2025年

1185

948

237

5

殡葬

南华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26668平方米,新建标准墓穴4300个,生态墓穴1000个,修建墓区道路、消防通道、景观、绿化及公共配套设施

2022年至2025年

3300

2640

660

6

殡葬

南华县山区片殡仪馆

总建筑面积2905㎡。(悼念厅及火化间1600㎡,业务用房900㎡,水泵、消防水池、发电机房245㎡,公厕60㎡、餐厅100㎡、边坡挡墙,深井取水,配电工程,储油灌、停车场、室外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

2022年至2025年

3500

1750

1050

700

7

殡葬

南华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南华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10个,计划投资3800万元,建设内容:墓穴、管护用房、公厕、焚烧池、消防水池、绿化、道路、公共停车场及给排水和供电工程等。

2021年至2025年

3800

3800

小计

殡葬

7(个)

27645

17068

6705

3872

1

社会福利

南华县精神卫生福利院

总建筑面积7000㎡。建设内容:200个床位,管理业务用房、室务室、电梯、避难间、水泵、消防水池、发电机房,公厕、餐厅、配电工程,停车场、室外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

2023年至2025年

2000

1000

600

400

2

社会福利

南华县龙川镇火星社区儿童之家

新建100㎡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3年

20

20

3

社会福利

南华县沙桥镇沙桥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100㎡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3年

20

20

4

社会福利

南华县沙桥镇小古山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80㎡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2年

16

16

5

社会福利

南华县五街镇五街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3年

9

9

6

社会福利

南华县一街乡田房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3年

9

9

7

社会福利

南华县 红土坡镇明么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3年

9

9

8

社会福利

南华县五顶山乡王家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4年

9

9

9

社会福利

南华县兔街镇兔街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4年

9

9

10

社会福利

南华县兔街镇普洒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4年

9

9

11

社会福利

南华县马街镇锈水塘村委会儿童之家

新建45㎡活动室(包括课外阅读、体育运动、书法绘画、创艺手工、心理咨询)

2024年

9

9

12

社会福利

南华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床位100张,管理业务用房、卫生室、电梯、避难间、水泵、消防水池、发电机房,公厕、餐厅等设施

2025年

1200

960

240

13

社会福利

南华县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床位80张,食堂、文体活动室、心理辅导室、办公室等附属设施

2025年

1500

1200

300

小计

社会福利

13(个)

4819

3279

1140

400

1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兔街镇小戈瓦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2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兔街镇法乌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3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大德朗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4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5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山尾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6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7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罗纳里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8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红土坡镇起岔夸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9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老厂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0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大村坡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1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马龙河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2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石板河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3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迤黑地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4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华双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5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芹菜塘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6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六皮郎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7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咪黑们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8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六把地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19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五街镇玉可郎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6

66

20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金竹林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21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小河冲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5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20

20

22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石星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50

50

23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田心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8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0

300

24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大冲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25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石桥河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6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200

200

26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山场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2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27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瓦黑井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28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阿咪期苴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29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米垭井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2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30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31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于栖么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30

30

32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索厂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50

50

33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向阳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2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0

60

34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松树地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35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沙桥镇小古山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2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40

40

36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雨露乡雨露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4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1800

1800

37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00

600

38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雨露乡洒披武村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600

600

39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雨露乡大村村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4年

600

600

40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雨露乡镇模河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1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5年

600

600

41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平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7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175

175

42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蟠龙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5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125

125

43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羊草河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88

88

44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上庄科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24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112

112

45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白衣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4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100

100

46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马街镇官上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30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3年

70

70

47

基层政权设施

南华县龙川镇车子塘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建设面积560㎡,配备服务大厅设施

2022年至2025年

150

150

小计

基层政权设施

47(个)

7416

7416

总计

92(个)

57890

45773

7845

4272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本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管理等工作,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推进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监督检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二节 加强民政法制和标准化建设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民政法制建设。推动民政法律制度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建立职权法定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民政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民政法治格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简政放权,继续论证取消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研究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编制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民政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支撑能力。

第三节 加大资金资源投入

积极争取加大民政事业发展各级财政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探索建立民政保障资金各级政府合理分担机制,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促进城乡民政事业的均衡发展。通过制度建设、优惠政策落实、补贴机制建立等方式,拓宽民政的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营资本、社会捐赠等社会资本投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和物质保障。稳定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提升省州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第四节 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能力

以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政队伍为目标,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根据工作任务合理确定人员编制,采取设置基层民政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和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模式,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切实缓解基层人员短缺问题。加强民政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职称评定制度,完善继续教育体系,依托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对民政技能人才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民政技能人才专业能力。

第五节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以国家信息化战略为指引,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民政信息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推进信息化与民政业务紧密融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整合各业务领域独立运行、相互隔离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构建设施共用、内容共享、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统一基础平台,强化民政大数据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等服务管理新方式,以民政门户网站、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为载体,依法向社会开放民政数据资源,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和政府决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实施金民工程、国家法人库(民政部分)项目,推动建设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及其信用信息管理服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志愿服务、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建成覆盖县乡的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民政业务自动化流转,积极推动民政业务监管和资源配置的智能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切实改善民政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环境,提升民政信息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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