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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2023-1027048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发文字号:南政发【2022】2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南华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两会精神,进一步统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控调节,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和“四早”措施。持续强化基层“十包十保”制度,建立完善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户)三级包保制度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的“五包一”制度,突出抓好学校、车站、冷链运输、娱乐场所、宴请聚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冷链等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医院、药店、诊所等多渠道监测。切实抓好现场流调、医疗救治队伍和集中隔离点、信息化建设等能力提升,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任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加大中央和省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以上。积极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力争全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额度不少于全州总额度的10%。加快推进12.14亿元的城市停车场、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楚雄高新区南华拓展区、南华物流集散中心4个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季度计划,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注重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中央、省预算内项目、专债资金一旦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在积极争取省、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抓项目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乡镇,在2022年的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争取中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攻坚指挥部作用,着力破解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难题;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争取,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制定2022年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分析调度会议,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林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给予全面指导、帮扶。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和“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工作机制,实施重点支撑项目500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以上,全力确保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林草局、县发改局等;责任单位:县级投资考核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两新一重”“五大枢纽”建设,持续夯实交通网络基础,全面配合做好昆楚大丽高速铁路前期工作和广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姚南高速建设和红土坡至五顶山段三级公路改造。全面启动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加快推进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力争年底小箐河水库、黑泥田水库下闸蓄水,新增库容700万立方米以上。加快推进降低电网风险解决电网突出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天然气利用支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吕合煤矿排土场、雨露罗文光伏电站建设前期林地、水保、压矿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提高能源供给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各级相关政策支持,扎实推进县级物流分拨中心和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移动通信信号补盲行动,实施老旧小区光纤改造,加快建设千兆宽带,持续扩大5G网络、光纤宽带覆盖面和应用深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认真落实政银企联席会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推送”等制度,加快构建更加和谐的“政银企”良性互动关系,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持续推出“创新指数贷”信贷新产品,有效加大科创领域信贷投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好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政策;贯彻落实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行;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鼓励以商招商。积极落实省政府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及时兑现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的累进奖补资金。突出野生菌、绿色食品、绿色制造等“八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以驻点招商带动区域招商,扎实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活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项目对接机制,强化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服务保障,积极推进重大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确保州外到位资金增幅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落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园区废弃土地、厂房低效利用二次使用政策,以供为主、供撤结合,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大幅下降。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资源。(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国资委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

(九)积极扩大农村消费。建设一批城乡商业服务综合体,新建或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全面完成龙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引导商贸企业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扩大农产品销售,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加快农村物流发展,实现“快递进村”。积极争取各级奖励政策,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条件并进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库的物流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3A级10万元、4A级20万元、5A级3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积极扩大城镇消费。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改善消城镇消费环境,着力打造“深夜食堂”为重点的夜间经济示范点,发展连锁经营和社区便利店,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引导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和绿色饭店,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大个体,除省、州奖励政策外,批发业、零售业分别每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4万元奖励,住宿业和餐饮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支持县内企业扩销促产,对批发业企业及大个体,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奖励2000元,达5000万元以上奖励5000元,达1亿元以上奖励1万元;零售企业及大个体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奖励2000元,达2000万元以上奖励5000元,达500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住宿业、餐饮企业及大个体主营收入达200万元以上奖励1000元,达500万元以上奖励2000元,达1000万元以上奖励5000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依托全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机遇,加快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和城市末端智能配送站、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推进电商领域品牌创建,全力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基地。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应用范围,发挥“彝乡电商创业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传统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激励政策,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原产地直采直销,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2%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

(十二)支持扩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鼓励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对国家已列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规划的贷款项目,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照其实际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费扣除国家、省补助部分的50%予以补助。同一投资主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支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促进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加强外贸主体培育,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全年新增备案企业达2户以上。支持华香源、云冶松香等出口潜力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推动大型生产型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拓展贸易空间。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南华(食用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促进产业与贸易融合发展,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贯彻落实省、州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对参加省外展会的企业,每户每次补助5000元;对参加省内展会的企业,每户每次补助3000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四)大力突破工业。坚持特色产业园区引领、老高坝片区和老红山片区联动,稳步推进楚雄高新区南华拓展区建设,启动工业园区老红山片区开发,力争5户企业落户园区。深化沪滇扶贫协作、上海市嘉定区与我县对口扶贫协作,大胆探索建立“飞地经济”模式,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街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完成吕合煤业90万吨技改项目达产验收并加快安全生产。加快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全力推进一街、罗武庄片区光伏发电和打挂山风电场二期、官庄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启动建设。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变强”培育行动,推动沐遥农产品开发、瑞泰保温材料、易智塑料制品、太极莲水漆等企业升规达限。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站、老高坝工业园区次高压管线项目建设,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扛牢粮食安全重任,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中有增,保证粮食产量在12万吨。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稳住农业“基本盘”,建设高标准农田3.7万亩以上,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建设规模2900亩以上。强化“菜篮子”县长负责制,确保肉蛋菜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化“一县一业”野生菌示范县创建,加快野生菌产业园区和野生菌方志馆建设,建成世界级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3500亩。加大农产品认证扶持力度,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5个以上,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面积1万亩以上。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打造标志性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力争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州级农产品种养基地6个。调整优化烟草产业规划布局,实施高标准基本烟田项目建设,稳步扩大核心烟区,巩固云南优质烟基地。启动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高端蔬菜、特色畜牧业、精品花卉、世界级野生菌保育等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烟草公司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蔬菜、生猪、肉牛、水果等重点产业,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和加工基地,支持水果、核桃等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加快特色农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全力创建“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力争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10个,培育申报重点龙头企业7户,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1个。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推广,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稳产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推进行动。积极争取“百亿金融支农”行动对我县的倾斜和扶持,推进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州涉农贷款平均增速。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农业特色信贷产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争取各级支农项目,支持农村规模化中药材种植、特色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用活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持政策,推动“富民贷”试点工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现代休闲农庄、现代休闲农业园区。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行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支持南华特色产业园区优化提升。积极争取各级园区奖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做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服务工作,加强对园区现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的帮扶指导,着力推进绿色转型。对园区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园区优化提升建设。加大南华特色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争取力度,加快推进楚雄高新区南华拓展区和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将南华特色产业园区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的楚南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大胆探索建立“飞地经济”模式,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着力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规划统筹,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新能源项目开发并网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持续推进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着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和有序用电工作,全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推动先进产能尽快转化为现实产能,确保完成年度电煤保供任务。加快推进2022年新开工光伏项目实施和整县分布式屋顶光伏试点建设,启动实施吕合煤矿排土场、雨露罗文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新增光伏发电1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积极鼓励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德茂康养庄园、阿呀噜田园农庄、咪依噜风情谷等景区品质,推动凤山湖景区、鹦鹉山景区开发和龙川江沿岸精品旅游环线建设,促进传统观光游向深度体验游转型。鼓励扶持餐饮企业提升服务、创新菜品,促进生态美食创新创优,提高野生菌生态美食县吸引力。积极争取各级奖励补助政策,提升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服务保障能力。加大旅行社培育支持力度,对业务较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体系的旅行社,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和房地产投资支撑项目清单月监测、月报告制度,稳步推进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对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建筑业增加值达1亿元、3亿元和5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2万元奖励;房地产企业完成销售面积达1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奖励。凡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及房地产企业,当年申报并达限的,除省、州奖励政策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和租赁中介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投放工作,严防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防范房地产项目建设风险,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网络强县、数字南华、智慧南华建设,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数字乡村同步推进数字化。在积极争取省级安排10亿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3亿元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重点行业专项资金向数字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力度。推进公共资源对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免费开放,新建5G基站130座以上。深化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融合,以数字驱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数字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积极争取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慧园区创建试点等项目,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力争县内产品电商交易额达3.3亿元以上。对通过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州财政按省奖励金额给予50%的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十三)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多规合一”,全面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开发保护“一张图”。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50个以上。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2个,打造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一批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实施农房抗震改造800户以上,确保农村危房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00座以上,确保所有村庄持续巩固一档标准。积极争取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不断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补短板、提品质、创特色,全面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野生菌王国项目建设,完成环城南路、城市停车场等重点市政项目,扎实推进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新增污水管网21公里。大力实施增绿补绿工程,新增县城绿地2.5万平方米。持续提升城市承载力,加快推进镇南康养美食小镇、野生菌小镇建设,加大两旗屯等片区棚改土地开发利用,实施棚户区改造170套、老旧小区改造8个。积极争取省100亿元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大力实施“百县千镇”提质工程,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巩固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大力激发创新创业动力活力

(二十五)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省州财政支持,做好新建项目纳规入统工作。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县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产值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每户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和2万元奖励。除省、州奖励政策外,新通过的国家或省级认定科技领域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对申请国家专利并获得专利证书的,每件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奖励2000元。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5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院士专家团队、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和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招引方式,在产业、企业、资源、政策、人才招引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南华创新创业。聘请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洪堡基金”等获得者,以及在所属学术和行业领域具有科技领军地位的教授、专家、学者,合作成立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企业当年申报成功的研发经费入库数给予0.5%奖励。(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二十七)大抓市场主体培育。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上”企业、电商企业等“十项计划”,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力争新增市场主体2000户以上。凡工业企业主动申报纳统,财务规范,并积极提交统计入库资料的,县级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一次性业务培训补助2万元;成功纳规的,除争取省州奖励政策外,县级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除省、州奖励政策外,给予一次性12万元奖励。凡重点服务业企业当年申报并达限的,除省、州奖励政策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一次性4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各级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全面落实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稳外贸扩内需等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贯彻落实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积极争取省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中心城区“退城进园”企业的土地出让收益,原则上用于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园区闲置厂房采取低租金、零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十九)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启动营商环境提升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实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力争3年内实现全面提升并与省州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强化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做到“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和“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保持在96%以上,全程网办率达50%以上。用好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激励和督查兑奖问效

(三十)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认真梳理2021年县人民政府稳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及时兑现激励资金。实行网上申报、兑现结果网上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稳增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工作、进展较慢的工作适时开展督查跟踪问效。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担当作为,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工具、项目支持、资金扶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解读:《南华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