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发放消费券提振南华消费”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云南省政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决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相关要求,推动全面复商复市,把被抑制、冻结的消费重新释放出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南华县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华县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纪菊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马明早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孙金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鹏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亚飞 县财政局局长
罗 锋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阿 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黎华 县政管局局长
段加权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黄文宾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 辉 中国建设银行南华支行行长
10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明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段加权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相关股室及中国建设银行南华支行抽调,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消费券发放具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实施规则
(一)发放主体
南华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南华支行。
(三)活动主题
“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
(四)投放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全体在南华人员(含外来南华人员)。
(五)使用范围
南华县注册登记,符合活动规则的餐饮企业。
(六)发放平台
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为南华县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平台(以下简称“办事通”APP)。使用“办事通”APP的理由:一是“办事通”智能政务服务优势明显。目前“办事通”全省累计注册用户922万人,累计办件量4466万件,其中楚雄州累计注册用户34万人,累计办件量11万件,我县实名认证用户数29381人,累计办件量9506件。“办事通”APP上政府服务功能全面,群众认知度高,具有较强的政府公信力,是全国最优的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本次发券工作,还可再次带动本县用户注册量提升,进一步促进政务功能推广,为后期智慧政务发展夯实基础。为保证本次活动,“办事通”APP进行了系统扩容,增加了并行线路,24小时提供技术支持,能保障本次消费券发放。目前,昆明市已通过“办事通”APP进行了消费券发放,丽江地区也即将用“办事通”APP发放消费券。二是突出“申领便捷、使用简单”。本次消费券采用群众领券、商户自愿报名方式,流程简短,申领便捷、核券简单。在南华人员通过“办事通”APP登录,点击“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活动入口进入,点击领取消费券参与活动领券;使用时,打开“办事通”APP——“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活动界面——“我的券包”点击使用消费券,向参与活动的商户展示二维码供商户扫描(详见“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活动市民参与流程),完成核销用券。商户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建行龙支付”微信公众号进行商户活动在线申请,经建行南华县支行核查通过后成为本次券承接商户(详见“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活动商户报名流程)。群众在领取到消费券后可在活动期间到商户线下实体店进行消费券的验证核销,建行南华县支行为每家商户配置核销程序,核销程序操作简单便捷,整个核销流程耗时3至5秒左右。三是开放平台、聚合支付。在核券时,采用聚合支付方式,技术领先,兼容微信、支付宝、刷卡、现金多元化支付,让群众消费支付无门槛、更顺畅。
(七)发放规模及使用规则
1.发放规模:本次消费券发放规模为50万元餐饮消费券,8000个名额,50元券6000张,100元券2000张。
2.用券规则:单笔消费 150元以上(含15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600元以上(含600元)最高可使用200元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金、不重复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中国建设银行南华支行承接政府消费券投放工作,按项目推进时序细化实施,共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动员、活动实施、资金清算、活动总结五大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2020年6月30日前)
1.制定消费者、商户参与规则。建行南华县支行前期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本着群众参与便捷、商户流程简化的核心要求,6月30日前制定消费者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商户申报、核销清算操作攻略,并制作出流程简明、直观醒目的消费者、商户参与活动的使用指南,消费券样式及活动商户现场宣传告示,活动规则经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系统支撑。前期建行云南省分行已经成立项目专项小组,并在建行总行、建行广州开发中心联合成立专项技术支持项目组,通过消费券投放总平台“办事通”等端口完成系统接口、流程开发等系统支撑工作,实现群众消费券申领,商户申请,信息公示,消费者用券、核券等功能。
3.消费券资金及账户准备。县人民政府筹备消费券发放资金,建行南华县支行与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签订消费券资金监管协议,由建行南华县支行开立消费券资金监管账户,将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提前划拨到该账户。
(二)宣传动员(2020年7月1日-7月31日)
本次消费券发放以“美食南华 焕新消费”为活动主题,宣传推广总体遵循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主推波段、重要时点相结合,定向宣传多点配合的推广原则,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宣传动员会,县政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旅局联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建行自有渠道、活动商户等渠道全方位广而告之,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制作“一部手机办事通”APP首页宣传主画面、消费券样式、商户粘贴标识。
(三)活动实施(2020年7月1日-8月20日)
1.活动报名。商户: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在南华县注册商户,通过扫码报名,填写商户相关报名信息,本次商户审核由建行南华县支行进行资格审核。商户通过审核后由县融媒体中心、工信商务科技局对入驻商户进行公示,再由建行南华县支行对入驻商户进行活动商户贴牌,安装核券小程序、进行业务培训、发放商户现场宣传告示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群众:7月1日起,县政管局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宣传动员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在南华人员最大限度下载安装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并登录完成个人实名认证。
2.群众消费券领取及使用。2020 年8月1日-8月10日,消费者通过“办事通”获取消费券;2020年8月1日-8月20日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到获得消费券核券资格的商户线下实体店进行消费。
3.商户消费券核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展示消费券二维码,提供商户扫描,商户使用核券小程序扫描完成消费券核销,剩余款项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或者现金支付。
4.咨询服务。建立群众、商户服务响应措施,及时处理群众、商户问题,参与群众、商户可通过县政管局及建行南华县支行公布的服务热线咨询、投诉、反映消费券相关问题。。
(四)资金清算(2020年8月21日-8月31日)
消费核券后,建行南华县支行提供商户交易数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交易真实性等情况,完成审核后,建行南华县支行依照指令完成拨付,具体操作流程为:
(1)活动截至后,建行南华县支行于3个工作日内将各商户核券情况明细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审核部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将审查结果返回建行南华县支行;
(3)建行南华县支行4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清算金额划拨至商户账户。
(五)活动总结(2020年9月1日-9月10日)
活动结束后,建行南华县支行利用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及时对消费券发放、使用成果进行跟踪及绩效评价。
1.开通数据用户权限。根据政府统一安排,为政府、监管相关部门开通数据查询用户号,供实时查看各类指标数据。
2.动态数据报表。按关键时间节点形成各类数据报表,动态监测群众预约情况、商户参与情况、优惠券使用情况,为政府动态调整消费券发放规则提供大数据依据。
3.活动效果分析。活动结束后整合基础指标数据,全面多维度提供数据分析报表,如整体维度的消费拉动比、消费人群覆盖情况、活动阶段情况、热点区域、热点行业等。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建行南华县支行对报名商户进行准入资格审核,主要审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规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优先考虑限额以上或愿意升规达限的餐饮企业,并签订《承诺书》。
(二)建行南华县支行成立南华县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推进小组,具体按实施步骤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工作,制定“一对一联系人”机制,对接、沟通具体工作,承接政府部门相应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三)县财政局在群众参与预约前将资金拨付至建行南华县支行消费券资金监管账户。
(四)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通过南华县餐饮美食协会,广泛宣传动员协会内餐饮企业参与活动。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消费券消费期间对商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六)县政管局负责在南华县辖区内16岁以上人员最大限度安装下载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并完成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做好群众参与宣传发动工作。
(七)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并在南华电视台、“七彩云”平台发布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公告及商户、群众使用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完成辖区内16岁以上人员“办事通”APP安装下载,并完成个人实名认证登录,最大限度扩大参与率;同时必须动员不少于2家饭店作为活动商户进行申报。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