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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2023-1102008 公文目录:补齐教育短板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21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7-2019 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30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7-2019 年)的通知



  南政办通〔2018〕43号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7-2019 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南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7-2019 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8月21日

 


    南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规划

    (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 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纲要》和《南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以满足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为重点,不断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群健康为中心,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和科学运行机制,推进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鼓励与支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保证健康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律保障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卫生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到 2019 年,县、乡镇(街道)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基本健全,各级各类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达到90%以上。城市居民、城市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 70%和 60%以上;农村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 80%和 60%以上。无烟公共场所达到 60%以上,无烟医院达到 90%以上,无烟中小学校达到 95%以上,力争进入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行列。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制定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促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城镇)和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预防干预。

 (二)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我县《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继续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为农民送医、送药、送医疗保健知识。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作用,认真做好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岗前健康教育培训。结合卫生村镇的创建,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不断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

 (三)广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 100%。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培养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肥胖、近视、艾滋病、伤害与急救、合理营养等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制定相应的策略及评价体系。

  2.开展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与服务模式的转变,各级医院要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与临床医疗服务同等对待、高度重视。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要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并在医院建立起健康促进咨询机构,大力开展医院内外(附近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到 2017 年,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患者及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相关疾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者和新职工、女工和接触毒尘工人等各种作业人群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019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 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科普法》等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管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核合格上岗;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对公众开展卫生科学知识普及宣传,达到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应急措施健全。同时,要广泛利用电子屏、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积极营造深厚的健康教育环境。

(四)广泛开展突发应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布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以及高血压、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意外伤害、职业中毒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逐渐加大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良生活方式疾病、心理障碍等疾病的预防保健知识普及和干预,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卫计部门要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应急系统,制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紧急预案与实施计划,积极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普及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推进控烟健康教育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管理人员。到 2019 年,中小学校和医院要基本建成无烟场所。继续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公民道德意识教育,提高公民的健康意识、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及整体素质。

(六)积极开展传媒健康教育

 县电视台、手机报要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每周至少一次普及卫生知识并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免费播出健康教育影像,全方位宣传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卫生防病知识,普及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公众自我保健和卫生法律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卫生保健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生殖健康全面发展。到2019年,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县城达到100%,农村达到80%以上。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9年,老年人群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健康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发挥部门优势,提供健康教育发展的基本条件和资源投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要抓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文艺团体和利用文化共享工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卫计部门要抓好医院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健康教育;发改、安监、工会等部门要抓好行业健康教育;交运、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抓好公共场所健康教育;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建设与管理,加大控烟宣传与现场干预;财政部门负责每年按规定编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费预算;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要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优势,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构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营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社会支持性环境。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考核,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各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县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实施《规划》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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