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股职能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拟订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政策、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乡镇(村)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负责全县移民建镇、撤乡建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承担南华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