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临街标志、临街灯光及市容市貌的管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破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审批;行使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擅自临街进行房屋修缮行为进行处罚;行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