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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3-0224002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至2022年8月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至2022年8月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至2022年8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南审财报〔2022〕30号审计报告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学习、改进和纠正,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问题

2022年南华县审计局对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至2022年8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审计查出问题6个。

1、未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2、未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259,555.94元;3、出借现金白条抵库50,000元;4、业务用车存在由主管单位使用情况;5、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91,000元;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00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学习、改进和纠正,目前已整改完毕4个,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问题,未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尚在机构改革中,改革完成后,在新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259,555.94元

(1)债权债务抵销未进行账务处理41,667.66元

2014年10月县质检中心委托左XX进行办公楼维修,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为41,667.66元。左XX在2013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委托县质检中心对10个项目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测,共计发生检测费用42,375元。2022年10月县质检中心与左XX协商达成抵款协议,互不支付款项,以各自的应付款抵冲应收款,差额707.34元作为县质检中心给予左XX的优惠,不再收取。以上经济业务县质检中心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致使收入少计41,667.66元,费用少计41,667.66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于2023年1月1号凭证确认收入和管理费用41,667.66元。

(2)办公室改造费用未及时进行成本费用列支126,888.28元

审计发现:2021年11月县质检中心委托云南卓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完工,工程结算费用126,888.28元,因款项未付,财务未进行账务处理,致使2021年度管理费用少计126,888.28元,负债少计126,888.28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于2023年1月1号凭证将该办公场所改造费126,888.28元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应付账款-云南卓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账126,888.28元。

2、出借现金白条抵库50,000元

审计发现:县质检中心2014年1月26日出借资金给南华县建筑设计室100,000元,其中:通过银行转账50,000元,现金借款50,000元。县质检中心现金借款一直以白条抵库至2021年8月财务人员依据白条计入“其他应收款/设计室”50,000元(2021年8月11号凭证),导致白条抵库时间长达7年7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迅速召开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及学习,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3、业务用车存在由主管单位使用情况

经审计发现县质检中心存在业务用车由主管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使用情况。具体是:于2011年6月购入账面原值314,569元云EJC129斯巴鲁傲虎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使用至2014年;于2012年11月购入账面原值414,343元云EE7366福特锐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使用至2017年。

整改落实情况:车辆已按相关规定归还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中心在新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91,000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00元

(1)2021年11月17日,县质检中心与昆明市官渡区瑞麟机械设备经营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采购钢筋下正反弯曲机1台,总价36,000元。对方已按合同于2021年11月25日供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因款项未支付,财务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致使2021年度固定资产少计36,000元,负债少计36,000元。

(2)2021年1月与湖南建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信息化监测系统一套,总价款110,000元,系统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分三次累计支付合同款55,000元已记入固定资产,未支付的55,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致使2021年度固定资产少计55,000元,负债少计55,000元。

(3)2021年12月15号凭证购入得实480K打印机一台1,100元,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于2023年1月1号凭证补计固定资产/检测设备36,000元、打印设备1,100元和无形资产55,000元。并补提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该资产折旧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个别问题也在积极持续推进整改。

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各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排除隐患、健全机制,持续推动我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切实有效执行。二是依法依规列支相关费用。三是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报表,确保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南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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