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cxjsj-/2024-0130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行政许可

共18项

1

行政许可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2

行政许可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3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4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5

行政许可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6

行政许可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7

行政许可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

8

行政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

9

行政许可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0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2

行政许可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3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补办

14

行政许可

变更瓶装燃气经营许可

15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年审

16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证)

17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

18

行政许可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行政处罚

共509项

1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出租住房超出原设计的房间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未补建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违规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济业务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续,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物业管理者不按规定移交物业资料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3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对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41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4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45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将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交付购买人的处罚

46

行政处罚

对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对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行政处罚

52

行政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行政处罚

53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处罚

54

行政处罚

对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其他规定设置相应器材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设施设备验收登记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79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履行有关安全职责的处罚

80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处罚

81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处罚

82

行政处罚

对使用单位未履行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职责的处罚

83

行政处罚

对使用单位未履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职责的处罚

8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85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6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7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8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9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90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91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罚

92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处罚

93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9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9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96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97

行政处罚

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9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行政处罚

99

行政处罚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10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102

行政处罚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10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104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10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106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107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10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向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对桩基础、拆除工程、人孔井等未按规范要求施工,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涂改、出租的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

11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11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12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2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处罚

12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12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2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处罚

12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126

行政处罚

对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对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罚

128

行政处罚

对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处罚

129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

131

行政处罚

对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13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133

行政处罚

对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处罚

134

行政处罚

对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处罚

135

行政处罚

对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136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处罚

137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师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39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140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的处罚

141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

143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处罚

144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的处罚

145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处罚

147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48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的处罚

149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等的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5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设立新分支机构不备案的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分支机构不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业务的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15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房未达到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的处罚

15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15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6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16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估的处罚

16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处罚

163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评估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业务的处罚

16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6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房产测绘业务以及承担房产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所规定的房产测绘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处罚

166

行政处罚

对向国(境)外团体和个人提供、赠送、出售未公开的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委托国(境)外机构印制房产测绘图件,

的处罚

16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处罚

16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16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170

行政处罚

对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处罚

17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处罚

17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处罚

17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处罚

17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处罚

175

行政处罚

对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176

行政处罚

对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处罚

177

行政处罚

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处罚

17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处罚

17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处罚

18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处罚

181

行政处罚

对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处罚

182

行政处罚

对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183

行政处罚

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184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18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186

行政处罚

对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187

行政处罚

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肢解发包行为的处罚

188

行政处罚

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行为的处罚

189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设计图签的处罚

190

行政处罚

对单位分立或合并后,未按规定重新申办资质证书而从事业务活动的处罚

191

行政处罚

对转包工程的处罚

192

行政处罚

对向使用者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产品的处罚

193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194

行政处罚

对强行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的处罚

195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篡改设计的处罚

196

行政处罚

对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行为的处罚

197

行政处罚

对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198

行政处罚

对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199

行政处罚

对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200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有相关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行为的处罚

201

行政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202

行政处罚

对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处罚

203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204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处罚

205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处罚

20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处罚

20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处罚

208

行政处罚

对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处罚

209

行政处罚

对转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210

行政处罚

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处罚

211

行政处罚

对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212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213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21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21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或者未提供真实、可靠原始资料的处罚

216

行政处罚

对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处罚

217

行政处罚

对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处罚

218

行政处罚

对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处罚

219

行政处罚

对不参加施工验槽的处罚

220

行政处罚

对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处罚

221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

222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223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224

行政处罚

对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25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226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处罚

227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228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的处罚

229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230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231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32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233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等的处罚

234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235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236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237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处罚

238

行政处罚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处罚

239

行政处罚

对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准予资质许可的处罚

240

行政处罚

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处罚

241

行政处罚

对在企业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242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243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244

行政处罚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行为的处罚

245

行政处罚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密违法行为的处罚

246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罚

247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248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行为的处罚

249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处罚

250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行为的处罚

25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行为的处罚

25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的处罚

25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处罚

25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255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

256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257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行为的处罚

25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行为的处罚

25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行为的处罚

260

行政处罚

对验收不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行为的处罚

261

行政处罚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行为的处罚

26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行为的处罚

263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行为的处罚

264

行政处罚

对竣工验收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

26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处罚

26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处罚

26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处罚

26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6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处罚

27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处罚

27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7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27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机构处罚

27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行为的处罚

275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瞒报、少报建筑面积以及虚报新型墙体材料购进数量行为的处罚

27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处罚

27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7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7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280

行政处罚

对施工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处罚

28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8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283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284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285

行政处罚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286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287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288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289

行政处罚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290

行政处罚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29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292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29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294

行政处罚

对建筑物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295

行政处罚

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296

行政处罚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297

行政处罚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298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299

行政处罚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30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污染环境、违规外包建筑垃圾的处罚

301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30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核准文件的处罚

30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304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30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306

行政处罚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307

行政处罚

对绿化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处罚

308

行政处罚

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处罚

309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连接、改装、拆除供水、供气、排水等公用管线、公共管沟、亮化照明电源的处罚

31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水泵的处罚

31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将自建的供水、供气、排水、再生水利用等设施与城市相应的设施连接的处罚

31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止运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罚

313

行政处罚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易燃、易爆和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以及废弃物的处罚

31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已实施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将雨水、污水系统混接的处罚

315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排水、公共管沟、城市公共客运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316

行政处罚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31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急场所和压占地下管线的处罚

318

行政处罚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严密封闭,沿途抛撒,未按城建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31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32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行为的处罚

32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322

行政处罚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323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干道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以及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门窗外、屋顶外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324

行政处罚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325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32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道经营规定的处罚

32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

328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3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

330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331

行政处罚

对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33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处罚

333

行政处罚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

334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处罚

335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336

行政处罚

对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

33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处罚

338

行政处罚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339

行政处罚

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340

行政处罚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341

行政处罚

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342

行政处罚

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34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344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辆行驶或者停放在非指定的人行道和广场的处罚

345

行政处罚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346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347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348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349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350

行政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351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352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处罚

353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处罚

354

行政处罚

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处罚

355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处罚

356

行政处罚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357

行政处罚

对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处罚

358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359

行政处罚

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360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361

行政处罚

对以行贿谋取中标的处罚

362

行政处罚

对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的处罚

363

行政处罚

对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处罚

364

行政处罚

对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罚

365

行政处罚

对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处罚

366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367

行政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

368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处罚

369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370

行政处罚

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处罚

371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处罚

372

行政处罚

对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373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374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375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处罚

376

行政处罚

对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处罚

377

行政处罚

对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高层住宅为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罚

378

行政处罚

对违反城市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罚

379

行政处罚

对违反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国家推广的节水、节能等工艺、设备、器具的处罚

380

行政处罚

对未经考核审定从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或者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381

行政处罚

对侵占城市公园、风景林地、水体、公共绿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毁损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砍伐或者更换城市树木的处罚

382

行政处罚

对安全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383

行政处罚

对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气等单位的进出水质、燃气质量,供水、供气管网压力等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处罚

384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停止生产设施运行、抢修为通知用户以及临时变更客运线路、站点、开放时间未向社会公告的处罚

385

行政处罚

对未经城建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施工作业的处罚

38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

387

行政处罚

对将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或者擅自转让、出租、处置、抵押属国有资产的特许经营设施、生产设备的处罚

388

行政处罚

对未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不履行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处罚

38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39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向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的处罚

39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四款的处罚

392

行政处罚

对违反施工企业应当自开工之日起, 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处罚

39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的处罚

39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上报规定的处罚

395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的施工工地有围挡设施,围挡高度低于1.8米的处罚

396

行政处罚

对建筑工地违反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的处罚

397

行政处罚

对建筑工地垃圾不及时处理,就近乱堆乱倒的处罚

398

行政处罚

对扰民的施工在夜间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而未经批准的处罚

399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处罚

400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的处罚

401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不牢固,宿舍内不整洁通风,设通铺、乱拉乱接电线的处罚

402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未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的处罚

403

行政处罚

对在建筑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404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405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的处罚

406

行政处罚

对桩基础、 拆除工程、人孔井等未按规范要求施工,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

407

行政处罚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处罚

408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409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处罚

410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

411

行政处罚

对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

41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413

行政处罚

对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41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处罚

415

行政处罚

对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处罚

416

行政处罚

对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处罚

417

行政处罚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418

行政处罚

对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419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

420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42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42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42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广告的处罚

424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425

行政处罚

对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426

行政处罚

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427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处罚

428

行政处罚

对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下列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擅自连接、改装、拆除供水、供气、排水等公用管线、公共管沟、亮化照明电源的处罚

42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430

行政处罚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罚

431

行政处罚

对损毁、盗窃、占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

432

行政处罚

对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43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处罚

434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435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43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437

行政处罚

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438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43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44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441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442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443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44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445

行政处罚

对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的处罚

446

行政处罚

对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处罚

447

行政处罚

对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处罚

448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

449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4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处罚

451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义务的处罚

452

行政处罚

对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不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处罚

453

行政处罚

对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的处罚

454

行政处罚

对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未依照的规定改造或者重建的处罚

455

行政处罚

对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的处罚

456

行政处罚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处罚

457

行政处罚

对在非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的处罚

458

行政处罚

对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易飘洒物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或者违规倾倒的处罚

459

行政处罚

对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

46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饲养宠物和信鸽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处罚

461

行政处罚

对出租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的处罚

46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者注销的处罚

463

行政处罚

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处罚

464

行政处罚

对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处罚

465

行政处罚

对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处罚

466

行政处罚

对违规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处罚

467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化设施处罚

468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

469

行政处罚

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47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绿地内设置商业服务摊点或者广告牌的处罚

471

行政处罚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472

行政处罚

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473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474

行政处罚

对就树建房或者圈围树木的处罚

475

行政处罚

对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47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的范围以及未经培训合格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个人未经备案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47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编制、审查概算、预算、结算,或者不按本条例规定编制审查概算、预算和结算的行为的处罚,

47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编制虚假的监理报告,造成工程造价不实的行为的处罚,

47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480

行政处罚

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责任人的处罚

481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482

行政处罚

对给予单位处罚的责任人的处罚

48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超越执业范围或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484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485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

486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

487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488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489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490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处罚

491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处罚

492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49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罚

494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处罚

495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签署虚假文件的处罚

496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处罚

497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处罚

498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处罚

499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50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处罚

501

行政处罚

对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罚

50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处罚

503

行政处罚

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处罚

50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处罚

505

行政处罚

对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罚

506

行政处罚

对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处罚

507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508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处罚

509

行政处罚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行政强制

共3项

1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强制

2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3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行政征收

共0项

行政给付

共0项

行政检查

共9项

1

行政检查

建筑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2

行政检查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范围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

行政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

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许可的监督检查

5

行政检查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6

行政检查

对新型墙材生产、使用情况的检查

7

行政检查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8

行政检查

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监督检查

9

行政检查

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确认

共3项

1

行政确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

行政确认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3

行政确认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行政奖励

共0项

行政裁决

共0项

其他行政权力

共25项

1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2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3

其他行政权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4

其他行政权力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5

其他行政权力

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

6

其他行政权力

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

7

其他行政权力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8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9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10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变更)

11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遗失补办)

12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注销)

13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14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15

其他行政权力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16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7

其他行政权力

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8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大会成立后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19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0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21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2

其他行政权力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3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24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

25

其他行政权力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十一

内部审批

共0项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