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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4-1108009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释净贤委员:

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定期清运宗教场所垃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中共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成功开展了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生态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目前委员提出的关于定期清运宗教场所垃圾的提案,通过与该宗教场所的负责人沟通,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南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批复》(南政复〔2021〕18号)《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南华县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通知》(南发改发〔2021〕11号)收费标准,核定该宗教场所设立一只垃圾桶,收费标准为2555元/桶·年,并定期对该宗教场所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感谢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在中共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人居环境水平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