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个人申请(社会供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是申请人家庭(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租住项目所在建成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三是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华县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单位建成(定向供应)的保租房,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是申请人家庭(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租住项目所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三是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华县未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