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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1-1226005 公文目录:政府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5日

南华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00010000

南华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21年3月4日在南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南华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沉着应对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着力推动财政转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轨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收支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保持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三五”财政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8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5,846万元的100.05%,比2019年完成数54,219万元增收1,657万元,增长3.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94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23,944万元的100%,比2019年完成数219,552万元增支4,392万元,增长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76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返还性收入)158,7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4万元,调入资金14,2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973万元,收入总计244,1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44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4,73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97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支出总计243,68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50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850万元的94.46%,比上年同期25,442万元减收7,636万元,下降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挂牌出让土地减少。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3,818万元的94.2%,比上年同期97,727万元减支65,854万元,下降6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争取的专项债券为7.5亿元,今年争取1亿元,比上年减少6.5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06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0,2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6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1,500万元,收入总计43,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873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500万元,支出总计38,37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70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8,047万元的124.3%,比上年29,522万元增收5,350万元,增长18.1%。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8,534万元的117.7%,比上年26,805万元增支6,770万元,增长25.3%。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8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751万元,收入总计61,6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5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8,04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万元,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为上级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收支相抵,年底收支平衡。

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详见附表。上述报告数字均为县内决算汇总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20年度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统筹协调抓收入,财政收入质量持续向好。今年以来,受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呈低位运行态势。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县认真贯彻执行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县财税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财税协同,科学制定了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将烟叶税收入、非税收入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及预算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引进总部经济培植企业税源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项行动方案,有力地调动了各部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强化收入调度、全面堵漏挖潜、严格督查考核等各项措施促增收、保增长,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围绕四季度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大收官”的目标,积极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税收收入任务圆满完成,非税收入占比控制到29.4%,使我县成为全州连续三年唯一将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内的县,并将获得州级优化收入结构奖励。

(二)高位推动抓争取,财政支出规模逐步扩大。今年以来,围绕建立与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改革精神,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改革力度逐步加大,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比逐年减少,以及脱贫攻坚已基本完成,公租房、廉租房不再继续建设等因素,中央省对下级的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减少,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争取资金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力补助资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省州财政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全年预计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5.6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从资金分类上看,专项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0.6亿元,财力性补助比上年净增加11,064万元,其他类别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比减少1.5亿元,其中: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同比减少4,27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同比减少4,90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同比减少2,170万元,两污专项资金同比减少3,0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同比减少2019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促进全县经济稳步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争取债券资金26,473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16,473万元,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三是积极统筹财力确保各项事业正常开展,2020年扣除专项债券的财政总支出为27.8亿元,比上年25.7亿元增加2.1亿元。全年将年初预算县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0.35亿元执行完毕后,新增财力1.79亿元用于县乡行政事业单位刚性支出(含本级新增财力1.32亿元,上解支出4,735万元),统筹各类财力6.4亿元安排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和各部门项目以及正常运转支出,各部门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健全机制强保障,“三保”底线彻底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是最基础、最重要的财政保障项目。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做好“三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压实“三保”支出责任。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三保方案。县财政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三保方案,报州财政审核后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进一步增强三保的重要性。二是合理安排“三保”支出预算。按照年初预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保障顺利,安排“三保”支出120,566万元,将“三保”支出需求全部纳入预算的大盘子内,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三是全年足额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84,075万元、各部门保机构运转经费10,389万元和基本民生支出26,102万元。四是足额发放政府综合月绩效9,809万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2,584万元。五是按时发放年终13个月一次性奖金1,646万元。经了解,目前全州仅有我县在12月份及时足额发放政府综合月绩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3个月一次性奖金。

(四)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县财政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210万元。建立采购“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相关要求,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位。二是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县财政统筹安排支持复工复产资金1,045万元,积极消除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影响。三是全力支持稳投资、扩内需,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稳投资的工作部署,全年统筹安排稳投资、扩内需项目建设资金36,633万元。四是强化基层运转经费保障,切实保障基层机构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全年累计安排保运转经费13,58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0,389万元,年内统筹财力安排3,191万元。五是积极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全年安排基本民生支出26,102万元,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支出足额保障。

(五)聚焦重点强供给,全力确保重点工作资金保障。一是统筹本级财力,全年累计安排重点工作保障经费10,833万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经费2,21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135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市维护经费及创文专项经费1,70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50万元、烤烟生产收购补助资金410万元、乡镇事业发展经费和部门重点工作经费6,228万元等。二是统筹本级财力,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7,380万元,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4,880万元、土地收储建设配套项目资金2,143万元、扶贫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2,306万元、县人武部营房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资金714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1,216万元、偿还建设项目债务6,121万元等。三是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经费投入,全年累计拨付财政扶贫资金17,514.53万元,拨付防污治污专项经费及工作经费13,415.16万元。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0,715万元,州政府下达的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圆满完成;积极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资金62,014万元,其中:偿还本金39,956万元,利息22,058万元。扎实做好2020年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申报工作。

(六)深化改革强监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断细化。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县本级通过财政预算、统筹财力、存量资金等方式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聘请中介机构对城市综合体专项债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把财政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树立了财政“大监督”新格局。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度预算公开和2019年度决算公开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由相关股室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财政票据年检、彩票专项公益资金项目、扶贫资金等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参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检查整治、县委对部门及乡镇巡察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四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加快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加强动态监控,对直达资金进行特别标识,实行下达、支付全流程监控。

(七)多措并举促改革,财政管理综合绩效水平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推进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财政决算,公开率达100%。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五是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七是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施行,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和会计账套全部纳入南华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统一核算。八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九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通过在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狠下功夫,财政管理综合绩效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居全国100名以内,其中2019年取得全国第2位的最好成绩。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在困难和挑战较多的情况下,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县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乏力;二是财政增支因素多,三保压力较大;三是偿债资金筹集难度加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四是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既具有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矛盾叠加、风险增多的严峻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2021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及有关财税政策,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552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55,876万元增收1,676万元,增长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0,662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223,944万元增支6,718万元,增长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552万元,转移性收入179,0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2,6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0万元,收入总计247,5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662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5,000元,债券还本支出14,150万元,支出总计249,8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12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17,806万元减少2,794万元,下降15.7%。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221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31,873万元减少10,652万元,下降33.4%。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12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0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0万元,收入总计21,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22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0万元,支出总计21,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005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34,872万元增加6,133万元,增长17.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515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33,575万元增加5,940万元,增长17.7%。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0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048万元,收入总计69,0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5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9,538万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5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160%。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计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全县2021年“三保”方案

为做好全县财力统筹工作,切实落实省州保障责任,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政策全部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县2021年“三保”方案。

1.“三保”支出需求情况

2021年全县 “三保”支出需求为125,53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需求86,175万元,保运转支出需求11,47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27,878万元。

2.列入2021年预算方案

按照各级关于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2021年县财政安排“三保”支出125,53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需求86,175万元,保运转支出需求11,47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27,878万元

四、2021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大力培植财源,确保收入圆满完成。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开展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积极培育优质税源,通过产业转型发展,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投入力度。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拓宽收入领域,不断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力争将非税收入占比控制在40%以内。

(二)坚持把握大局,不断改善民生福祉。一是按照上级“三保”目标要求,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求。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三是继续加大产业培植扶持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四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农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让公共财政惠及“三农”。

(三)坚持突出重点,竭力补齐发展短板。一是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继续加强对上级财政政策信息的捕捉和分析研究,充分掌握政策,紧盯上级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尽力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继续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结合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以及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围绕生态保护、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领域补短板、乡村振兴等尽力争取各类政府新增债券和专项债等资金,有效缓解县财政偿债压力。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净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储备项目抓争取。在前期上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跟踪项目资金下达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杠杆作用,积极筛选储备一批绩效优良、准备充分、符合政策的项目充实到基层项目库,实现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的目标。

(四)坚持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未安排事项原则上不得支出,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性质相同、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切实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四是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实施、重要民生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五)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行政开支。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经费、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的管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切实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使全县形成过紧日子,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的局面,大力压减行政开支,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抓好统筹保障,支持疫情防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下达中央、省疫情防控资金;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保障工作,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恢复生产生活,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七)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巩固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改革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约束力,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审批改革和村级财务集中核算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位代表,2021年是财政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的一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新的机遇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开拓进取、奋发作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美丽”新南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全口径预算管理】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六稳”、“六保”】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中央首次提出“六稳”是在2018年7月,当时,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稳中有忧。中央审时度势,未雨绸缪,旗帜鲜明提出“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把“六稳”作为实现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在“六稳”发力下,我国经济经受住了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六保”分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一是经济增长不稳。生产、消费、交换等经济活动大范围停滞,导致投资、消费、进出口快速下行,经济负增长。二是经济主体陷入危机。疫情冲击下,企业部门、家庭部门、政府部门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和家庭收入下降,陷入现金流危机。政府部门收入下降,支出上升,导致债务积累、赤字增加。三是金融风险加大。疫情的不确定性给金融市场投资者造成严重干扰,导致预期不稳,资产价格波动性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四是内外经济失衡。疫情冲击给进出口造成重大影响,疫情也会影响资本收支平衡,引起汇率波动。此外,世界经济出现前所未见的负增长、负利率、负油价、负收益,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严重恶化。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外部环境严重恶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面对一系列新挑战和新风险。鉴此,中央及时作出新的安排,在扎实做好“六稳”的基础上,提出了“六保”的新任务,形成了“六稳”加“六保”的工作框架。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我省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内容为:省级财政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根据各州(市)、县(市、区)债务总量、综合财力等因素,分年度测算债务率等债务风险指标,分析和评估各地债务风险,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其辖区内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名单,并要求高风险地区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妥善处理促发展与预防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关系。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我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机制】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 ”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我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我省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 ”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纳入“三保 ”范围的事项严格限定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关政策,各地自行制定或参照省级自定各项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保障范围。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据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于2017年1月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7号)。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同期,省财政厅相应建立省对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每年根据中央财政对我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的情况,按照向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的民族地区倾斜的原则,选取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民族聚居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向8个民族自治州,4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市,以及昆明市、玉溪市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合理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各地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结合云南实际,从2009年起,省财政厅设立了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并不断建立完善补偿与奖励并举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一方面,立足云南实际构建衡量生态价值的指标体系,根据生态价值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另一方面,实施覆盖到全省各县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挂钩,并在全省通报。此外,还积极推动开展省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的试点工作。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00010111



1-2南华县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政府收支预算表20210325050845870.xls
2南华县2021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表20210325050826168.xlsx
3[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10325050855246.doc
4南华县2021年转移支付补助预算情况说明20210325050900768.doc
5[南华县2020年政府债务举借说明]20210325050907180.doc
6[南华县2020年南华县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2103250509148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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