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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1208007 公文目录:涉农领域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2〕117号 主  题  词: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117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117号)



南华县财政局文件

南财农〔2022〕117号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龙川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86号)下达你单位用于乡村旅游产业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4.4万元进行追减,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2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乡村振兴局,本局预算股、国库股。

南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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